Ep.9 民事訴訟法-濫訴及濫行上訴之處理機制 feat.林翔

2021-08-07·9 分鐘

本集介紹

本次分享的主題是有關去年12年三讀通過並於今年1月正式公布施行的民事訴訟法修法重點條文,我們主要集中在「原告濫行起訴」與「上訴人濫行上訴」的因應機制部分。
一、原告濫行起訴部分
(一)類型及構成要件
1、實體無理由的濫行起訴
(1)欠缺事實上或法律上合理依據(§249Ⅰ⑧)
①客觀要件:起訴欠缺事實或法律上合理依據。
②主觀要件:具有「惡意」、「不當目的」或「重大過失」。
(2)法律上顯無理由(§249Ⅱ②)
①客觀要件:起訴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
②主觀要件:具有「惡意」、「不當目的」或「重大過失」(§249-1Ⅰ)。
2、程序不合法的濫行起訴
(1)當事人不適格
①客觀要件:原告或被告不適格
②主觀要件:具有「惡意」、「不當目的」或「重大過失」(§249-1Ⅰ)
(2)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①客觀要件:原告訴訟欠缺以本案判權加以保護必要
②主觀要件:具有「惡意」、「不當目的」或「重大過失」(§249-1Ⅰ)
(二)法律效果
1、實體無理由的濫行起訴
①裁定(§249Ⅰ⑧)或非本案判決(§249Ⅱ)駁回。
②處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訴訟代理人各12萬元罰鍰(§249-1Ⅰ)。
③負擔被告日費、旅費及律師費用(§249-1Ⅱ)。
2、程序不合法的濫行起訴
①非本案判決(§249Ⅱ)駁回。
②處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訴訟代理人各12萬元罰鍰(§249-1Ⅰ)。
③負擔被告日費、旅費及律師費用(§249-1Ⅱ)。
二、上訴人濫行上訴部分
(一)類型及構成要件
1、程序不合法的濫行上訴(§444Ⅲ)
①客觀要件:上訴欠缺§442Ⅰ、Ⅱ或§444Ⅰ要件。
②主觀要件:具有「惡意」或「不當目的」(按,重大過失不罰)。
2、實體無理由的濫行上訴(§449-1)
①客觀要件:上訴欠缺事實上或法律上合理依據(§449-1Ⅰ)
②主觀要件:具有「惡意」、「不當目的」或「重大過失」(§449-1Ⅰ)
(二)法律效果
1、程序不合法的濫行上訴
①裁定駁回。
②處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訴訟代理人各12萬元罰鍰(§444Ⅲ)。
2、實體無理由的濫行上訴
①本案判決(§449Ⅰ)駁回。
②處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訴訟代理人各12萬元罰鍰(§449-1Ⅰ)。
③負擔被上訴人日費、旅費及律師費用(§449-1Ⅱ→§249-1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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