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二○二三夏季訓練『在主顯現以前,
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
第十篇 生活應用
(參讀「職事文摘第八卷第二期p.24~31」)
當我們在靈裏由是靈的基督而生,有祂神聖的生命和性情,這就是我們成為神人的第一步。由此開始,我們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甚至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我們這些藉重生而從神而生的人,就是神人。
為此我們在召會生活與日常生活中,都不該忘記自己是屬於神種類的神人。當我們對家人說話時,就不可隨便。作丈夫的、作妻子的、作父母的、作兒女的,都必須是神人,生活像神人。只是作好人,離神的喜悅太遠了。我們必須看見神有一個喜悅,要把我們作成與祂一模一樣。祂是神,所以我們也必須是神(但無分於神格)。我們永遠都不該忘記,我們是從神而生,我們是屬於神種類的神人。
後記
詩歌附五首的第一節,「何大神蹟!何深奧祕!神竟與人聯調為一!神成為人,人成為神,天使、世人莫測經綸;出自神的心愛美意,達到神的最高目的。出自神的心愛美意,達到神的最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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