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基督教信仰 第三週週六 罪惡的事實與本性: 從十誡來看 10

2022-05-06·9 分鐘

本集介紹

認識基督教信仰 第三週週六 罪惡的事實與本性: 從十誡來看 10

一、 貪婪
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第十誡是很特別的,不只是外在的法律規條,而是個人的道德準則。
民事法不能制裁我們的貪心,因為貪心是內心的。
就代表十誡的精神是從外在的行為內在的心。
積極面來看,當我們不去貪戀別人的房屋,妻子等,這社會會不會更好。

西 3:5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提前 6:6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二、 十誡複習
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神是否是你的根基,動機,泉源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跟神有真實的關係,超越過一切外在人事物
3. 不可妄稱耶和華: 裡外一致的信仰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最少七天中有一天身心靈的安息
5. 當孝敬父母: 積極的尊榮父母與長輩
6. 不可殺人:尊重他人的生命,而非輕蔑他人。
7. 不可姦淫:尊重夫妻婚姻
8. 不可偷盜:誠實工作獲得收穫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用話語去傷害他人的名聲
10. 不可貪戀: 不去貪戀別人的所有,而能敬虔知足。

三、 幫助我們知罪認罪
來 4: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來 4:14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來 4:15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羅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羅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馬書一到三章也是一樣的大綱,講到人的罪,沒有一個義人。
所以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的恩典。

#默想
1. 看完十誡,你的感受是什麼?
2. 為什麼我們需要救恩?
3. 你要如何回到神面前?

#禱告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羅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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