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8. 台灣多數夫妻沒有簽立婚前協議,但真的不需要嗎? feat.易㵂律師

2021-10-13·32 分鐘

本集介紹

你生病了會想找家庭醫生,那為什麼跟人簽訂合約買賣房屋時,卻敢在沒有律師介入的情況下,拿著自己的百萬千萬資產開玩笑呢?

2:45 婚前協議書 台灣90%的伴侶都沒有簽立婚,但世界最富有的1%百分百都有簽立,保障資產保障。

9:05 分別財產最長設計於經商的另一半,因其事業起伏較大,會有無法預期在商場上的突發狀況,而分別財產就是一道的防火牆。

10:30 台灣首富郭董當然也是有針對分別財產提出申請

14:05 婚前買的,離婚都算自己的,婚後買的離婚才會分得,所以

19:05 婚前協議書前不能提到怎麼樣就離婚,但可以寫未達什麼要賠錢。

20:35 婚前協議書中可以寫到離婚贍養費嗎?過去判例法官基於善良風俗竟然不判協議書中提及贍養費,因怕有覬覦贍養費的問題。
但易律師觀察到近十年的裁決書中已經可以接受贍養費的問題,不會覬覦而是有離婚事實存在。
(ps. 1100805時贍養費的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已通過,未來若立法院順利三讀,依法成功請求贍養費的比例,則有待觀察)

25:05 家庭生活費無論男女,也盡可能寫在婚前協議書中,因為要照顧小孩要離職甚至待產等等花自己的時間。

26:05 婚前是否可以判定小孩的親權歸屬?實務上沒有顧及小孩的權益。
但可以協定孩子的姓氏。

28:05 婚前協議書是提及長時間的婚姻狀態,並不是特別寫出聘金等等。

30:05 名導史蒂芬史匹柏,當時有想到婚前協議書,他寫在一張衛生紙上,這樣可以算嗎?
但他最後卻因為沒好好簽婚前協議書,離婚時判賠1億元給原配偶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