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1-邏輯四大定律之一-同一律

2024-07-10·1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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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是形式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也被稱為無矛盾律] 、和充足理由律)之一,它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同一律」的作用是保持思維的確定性,在進行思維和論證時,如果違反了同一律,就會導致思維混亂、論證不具說服力等結果。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1-邏輯四大定律之一-同一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本集我們將聊聊: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中之「同一律」。
 
「同一律」是形式邏輯的四大定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也被稱為無矛盾律] 、和充足理由律)之一,它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同一律」的作用是保持思維的確定性,在進行思維和論證時,如果違反了同一律,就會導致思維混亂、論證不具說服力等結果。
 
「同一律」是思維的基礎規律,遵守「同一律」可以幫助我們進行清晰、準確的思維和論證。因之,我們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原則:
1.在定義概念或關鍵字時,必須明確其內涵和外延,並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保持其確定性和同一性。
2.在進行比較時,必須使用相同的標準進行比較。
3.在進行論證時,必須保持議題和理由的一致性,不能混淆議題或偷換議題。
 
違反同一律主要可分為四種: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
 
一、混淆概念:指的是在論述中,將一個概念的內涵或外延混淆,造成前後不一致。例如,將「言論自由」等同於「不受限制的言論」,就是一種混淆概念的錯誤,因為「言論自由」是指在法律範圍內的表達自由,但並不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說任何話,例如:煽動暴力或誹謗他人都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二、偷換概念: 指的是在論述中,故意將一個概念偷換成另一個概念,以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例如:討論某行為是否合乎「道德規範」,以「法律允許我做這件事」為理由,證成這行為一定是道德的」,在這兒將「合乎道德規範」,偷換成「合法」,忽略了法律允許的事情,不一定都是「合乎道德規範」,藉此轉移焦點。例如:通姦除罪化(雖無刑事責任,但仍有民事賠償責任)。
 
三、混淆議題: 指的是在論述中,將不同的議題混為一談,造成討論失焦。例如:討論是否應該提高「基本工資」,支持者關注的是,提高基本工資「對窮人的影響」;而反對者關注的是,提高基本工資「對企業的影響」。這兩個論點本質上是不同的,但卻被混淆在一起,導致雙方各說各話,無法就提高基本工資的利弊,進行客觀的討論。
 
四、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指的是在論述中,故意將議題轉移到另一個不相關的議題上,以達到逃避問題的目的。在討論政府的財政赤字問題時,不知不覺轉移到談論全民健保重要性,這將議題從財政轉移到健保。
 
以下我們討論幾個違反同一律的案例
 
一、「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案例:
 
「混淆概念」大部份無意識的為之,但「偷換概念」一般是有意識的為之。請看以下的案例。
 
在立委侯選人A的政見發表會中,
記者詢問:為什麼你不支持同性婚姻?
立委侯選人A回答:嗯,我想這是因為我成長環境使然。
 
在上述記者和立委侯選人A的對話中,記者詢問:「為什麼」你不支持同性婚姻?在這裡「為什麼」有二種解讀
一、「解釋」不支持同性婚姻的「原因」
二、「論證」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立委侯選人A回答如果是作「解釋」,就不必為自己成長環境負責。如果是論證,立委侯選人A則須進一步為自己立場,提出理由去辯護。
 
我想記者原意是請立委侯選人A,「論證」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而立委侯選人A則巧妙的利用語詞歧義,有意識的「偷換概念」,將「為什麼」採用「解釋」不支持同性婚姻的「原因」,來巧妙迴避記者的詢問。
 
再來看一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例子。台灣夏季高溫炎熱,不少辣妹喜歡穿著露肚裝、短褲,顯示細腰、美腿,吸引不少男生的目光,但又有不少女生討厭被人盯著看的感覺。所以就有人說:「愛穿就不要怕被看,怕被看就不要穿。」你認為如何呢?就邏輯上說是沒問題的,如果愛穿(P),就不要怕被看(Q),P→Q;如果怕被看(~Q),就不要穿(~P),前者是肯定前件論證,後者是否定後件論證,都是有效論證。「怕被看就不要穿」這句話,有讓聽者誤以為什麼都不要穿,語義上有誤導的嫌疑(違反同一律)。
穿不穿只有二種選擇,要麼穿(露肚裝、短褲),要麼什麼都不穿,如果穿當然吸引目光,如果不穿,肯定吸引更多目光,所以無論妳穿或不穿,都將吸引目光。小姐你怎麼選呢?
當然,只要語氣不輕薄,適時輕鬆的話語博得一笑,無傷大雅,也無不可。
 
再舉幾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論證如下:
 
再看看白馬非馬這經典案例。這是中國古代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提出的著名論點,他認為「白馬」不等於「馬」,因為「白馬」包含了「白色」和「馬」兩種屬性,而「馬」只是一種屬性。實際上,這種說法實際上是混淆了「是」的概念,在「白馬是馬」這句話中,「是」是「屬於」的意思,亦即白馬屬於馬這個類別;而公孫龍則將「是」解釋成「等於」的關係,因此得出「白馬不是馬」的結論。
 
以下幾個案例,是一般邏輯書籍、或網路中,經常可看到的「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例子。
 
大學是分布於台灣各縣市的
台灣大學是大學
所以台灣大學是分布於全國各地的
 
幸福是生命的終點
生命的終點是死亡
所以幸福是死亡
 
開心果很香很好吃
小明是家裡的開心果
所以小明很香很好吃
 
二、「混淆議題或偷換議題」案例:
 
是否還記得第四集,EP04-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一: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中之案例,就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場景:忙了一天剛下班回到家的媽媽,一進家門就看到上小學的兒子在客廳玩電動,而不是在房間寫功課。
媽媽生氣的說:你下課回家後怎麼不先寫功課,整天就知道玩電動。
兒子回了一句: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
媽媽說:我上班八小時很累,回家先休息一下!
兒子馬上回應:妳上班八小時很累,我上課八小時也很累!
 
在這兒,母親原先設定的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為: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被兒子轉移為:是否「下班或下課後可以先休息」。兒子的這一句話:「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犯了「相似非難(你也一樣)」謬誤,沒有針對母親的話回應,而採「妳也跟我一樣」來反擊,這同時違反了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中之「偷換議題(轉移議題)」,母親沒有查覺,落入了兒子的陷阱而不自覺,慘啊。
 
再來看一個「混淆議題」的例子。甲、乙兩方人馬在爭論:是否「應該廢除死刑」,甲方提出,維持死刑,可有效嚇阻犯罪、降低犯罪率;然乙方不認可,雙方就此吵的不可開交。結果雙方由原先之議題:是否「應該廢除死刑」,轉換成爭議:是否「維持死刑,可有效嚇阻犯罪、降低犯罪率」。  
 
了解了「同一律」,為了避免在討論或論證時違反同一律,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確保概念或關鍵字的一致性: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使用的概念或關鍵字應該保持前後一致,不能隨意改變其內涵或外延。例如,在討論「大學」這個概念時,應該明確「大學」這個概念或關鍵字,是「集合名詞:指所有大學的集合」,還是指涉特定的單一學校,例如「台灣大學」。
二、避免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為杜絕「達到混淆視聽為目的」的論證,在論證過程中,應該避免使用似是而非的概念,來替代原來的概念。
三、明確議題,避免偷換或混淆議題: 論證時,應當確保議題明確,並且自始至終都圍繞著同一個議題進行討論,不能在未加說明的情況下,故意轉移或改變討論的主題。
 
總之,要做到「同一律」的要求,需要在思維和論證時,保持概念和議題的清晰和一致,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產生歧義的語言,才能夠進行有效的溝通和論證。
 
下集我們將聊聊:「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敬請期待。
 
關鍵字: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語詞歧義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EP04-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一: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episodes/clvyivab001au01wgcewgfgfn
 
認識「同一律」,快速看清事物本質,太漲知識了
https://kknews.cc/news/xmm9k2r.html
 
白馬非馬 公孫白馬
https://kknews.cc/history/mprr4ng.html#google_vignette
 
維基百科:白馬非馬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9%BD%E9%A9%AC%E9%9D%9E%E9%A9%AC
 
中共的詭辯術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b5/2019/10/09/909610.html
 
維基百科:歧義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7%E7%BE%A9%E8%AC%AC%E8%AA%A4
 
【老九散講】22、如雷貫耳的邏輯學四大定律
https://kknews.cc/news/93p9gbj.html
 
論證有效性分析邏輯錯誤的辨別誤區(一):概念模糊與概念混淆
https://kknews.cc/education/aabk6zn.html
 
涅槃謬誤 完美主義謬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6%85%E6%A7%83%E8%AC%AC%E8%AA%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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