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6.09 (四) 生氣卻不犯罪
瑪竇福音五20-26
聆聽聖言
那時候,耶穌對群衆說:「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
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
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
就要受火獄的罰。
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
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
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
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釋經小幫手
人難免會生氣。然而今天耶穌卻對群衆說:「我卻對你們說: 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 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我們記得耶穌自己曾經因爲攤販們在殿院做交易而憤怒, 用繩索做成一條鞭子,把眾攤販驅逐出去。可見,耶穌不反對 憤怒的情緒。對於不義的事,多時憤怒是合理的情緒反應。耶 穌真正反對的是人在憤怒時,以行動或言語傷害他人,貶低他 人的價值。比如説:當我們說他人是「傻子」或「瘋子」時, 我們判斷的不是他人的行爲,而是他人本身,好像說他人是有 缺陷的,是有問題的。因此今天耶穌把「殺人」和「對弟兄發 怒」 這兩個行動放在一起,引申出「誰若對弟兄發怒便決不 能進入天國」。當我們針對的是我們的弟兄,以貶低的姿態看 待他人時,其實我們已經在心中謀殺他們,讓他們在我們心中 失去價值!然而,這不是耶穌的做法。耶穌可以對一個人的罪 感到憤怒,但卻從來不會懷疑那人的價值,因爲每一個人都是 天父用愛創造的。因此,在今天,我們慶祝耶穌基督為永恆的 大司祭,就是紀念耶穌如何為我們這些罪人奉獻了自己;即便 人類犯了罪,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祂和天父從來沒有停 止愛過我們。是祂主動來與我們和好,好讓我們能夠再次在天 主的祭壇上奉獻我們的禮品。
品嚐聖言
「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 的禮物。」
活出聖言
去和你的弟兄姐妹們和好,不要讓憤怒 長久約束你的心。
全心祈禱
耶穌,求祢爲我祈禱,給我所需要的恩 寵去醫治心中的憤怒。阿們。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