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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大衛說我得罪了耶和華
經文: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
讀了昨天的經文,讀到大衛犯了如此低級的罪,成為了奪人妻子的殺人犯!大衛本是合神心意的人,但是聖經作者,將整個過程毫無隱藏的記載下來,目的不是為了要羞辱大衛,也不是為了要定大衛死罪,乃是為了讓我們看見,自己也是如此軟弱,並看見神浩大的恩典!
壹.犯罪帶來審判 (1~9)
大衛犯了罪,顯出他的軟弱和放縱自己。神甚不喜悅。於是,神就差拿單去見大衛,跟他講了一個比喻,說一個富戶欺侮窮人的事情,於是大衛有一個結論,因為他是王,他要秉公行義、施行審判。他說,行這事的人該死!。」(v.5-6)他要秉公行義,但不知道拿單在講他。
拿單就跟他說︰「你就是那人!」(v.7)宣告神對他的審判。大衛作為王在地上施行審判,作為天上的王耶和華神,也要施行審判。罪是帶來審判的,所以神看大衛有罪,要審判他。
神告訴大衛,他已經擁有如此的厚恩(v8),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會加倍地賜給你,你可以向神祈求,神會更多加添給你!為什麼不求?為什麼還要犯罪呢?
大衛的罪,不只是得罪了烏利亞和拔示巴,更是得罪了神!對神而言,這就是藐視神的命令,是神眼中看為惡的事(v9)。
貳.悔改就有了的轉機(10~15)
大衛聽見如此沈重的話,就坦然的接受指責,發自內心真誠的說,「我得罪耶和華了!」大衛的這句話,是一個轉折點,因為大衛在神面前承認了自己的罪惡,神就按照神豐盛的慈悲塗抹大衛的過犯。
罪是除掉了,但是,罪的後果,大衛還是必須承擔。拿單繼續說,(v14),你與拔示巴淫亂中懷上的這孩子必定要死。
參.恩典大過審判 (15~25)
大衛就不斷的禁食禱告,希望神施憐憫。他在神面前苦苦哀求,後來這個孩子還是死了,神沒有聽他的禱告。他知道孩子死了,就不再哀求,開始起來吃東西。他進到聖殿裡面去敬拜神,他是伏在神的審判之下。
大衛又與拔示巴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v.24-25)意思就是「耶和華所愛的 」,與第十一章27節的「耶和華甚不喜悅」相對應,可見罪的侵食是何等的可怕,會使人自己都不認識自己。
肆.更大恩典 (26~31)
正在戰場上的約押,打發使者見大衛。約押攻打亞捫人的京城拉巴時,取了其水城,既然切斷了拉巴城的水源,應該很快就能攻取這城的堡壘。但約押為了避免自己取城之後人就以他的名叫這城,所以恭請大衛率兵前來圍攻這城。大
大衛率兵前去,攻取了拉巴城。奪了許多財物,帶回去放入耶和華的倉庫,作為大衛為建造耶和華的殿宇預備的材料。不但如此,大衛還將城裏的人,安置在國內做各種服役的工作(31)。
禱告回應
在我們犯罪躲避神的時候,神會不離不棄的來尋找我們!在神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當聖靈光照的時候,但願我們如同大衛一樣,立刻承認自己的罪,發自內心的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憂傷痛悔的靈,神絕不輕看!神必就按照著他豐盛的慈悲,塗抹我們的過犯,將我們的罪孽洗除淨盡,使我們比雪更白,使我們得聽神的聲音,使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使我們仍得救恩之樂,重新有正直的靈!
金句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2節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以 真實的悔改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 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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