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主題:不可一錯再錯釀成大禍
經文:撒母耳記下第十四章
這一章約押、押沙龍、大衛都是覺得自已,按了自己所認為的 “好” 把事情處理了,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很好,像是已擺平了整件 “殺暗嫩”的事件,但人的好不是神的好。
壹.不要愛兒子過於愛神(1~22)
此時,約押正在逐漸操控大衛王。當大衛王失去往日的力量,約押知道王的心在押沙龍身上,所以就藉此起來操控他。大衛有父親的愛,但卻是歪曲的,因為押沙龍殺害了大兒子暗嫩,無論在律法上,還是在神眼中,他都應該接受審判,但大衛卻任由押沙龍逃離,甚至不看重押沙龍曾犯下的死罪。
約押找了一位聰明的婦人來勸王,叫她假裝寡婦到王面前說,她有兩個兒子,怎樣一個打死另一個,現在她的家人要求,殺死那惟一的產業繼承人。這個婦人要求王保護她,不讓報仇之人滅絕她的家族。
實際上,這個案子如果是真的,直接應用摩西律法,就可以將之斷得一清二楚:如果「打死兄弟的」(7節)不是故意殺人,可以逃到逃城;如果是故意殺人,必須處死(民三十五16-32)。跟「留名留後」(7節)沒有什麼相干,那只是婦人用來,博取同情心而己,想要要讓那個殺了弟兄的兒子無論如何免于一死。
婦人的意思,如果大衛王願意赦免她兒子的死罪,為什麼他不讓自己逃亡的兒子押沙龍回來(13節)?
婦人在13節裡,指出大衛若不讓押沙龍回來,就跟他赦免她的兒子相矛盾,而且可能會傷害到以色列國民,因為押沙龍深得民的喜愛。14節暗嫩已死,叫大衛看開一點,提醒大衛要眷顧還活著的押沙龍。其實,14節的後半句對押沙龍並不適用,因為他是故意殺人,按照神的律法是要償命的。約押和聰明的婦人使用的計謀,混淆律法,讓大衛去做神不喜悅的事。
大衛看穿了這是約押的計策,婦人也直認不諱。然而大衛還是選擇隨從自己肉體欲望,而不是持守神的公義。
儘管押沙龍沒有對自己所做的事悔改,大衛還是吩咐約押,去把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為了象徵性地,顯示自己對押沙龍的責罰,大衛拒絕接見押沙龍,足有兩年之久。
貳.不該縱容兒子霸道氣燄(25~39)
押沙龍長得非常俊美,他生養眾多(v.26),表面看來具備王位繼承人的條件(v.27),使得大衛沒有動手懲罰他。
押沙龍回到耶路撒冷,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想託約押能見大衛,約押不肯。他就派僕人放火燒了約押的田,威迫他能領他見王。因著押沙龍的霸道行為,約押無法可施,只能奏告王,王沒辦法,只好叫押沙龍來。當押沙龍來到王面前,王甚麼也沒說,就與他親嘴,王懾服於押沙龍的氣勢(v.28-33),饒恕了押沙龍。
禱告回應
今天經文,讓我們看到罪的工價是任等大,罪的工價乃是死。大衛因為犯罪,失去了給下一代的榜樣。面對兒子們的罪行,他本來可以選擇,按照神的律法而行,然而他再次軟弱了,去順從了人的計謀和自己的私欲,讓罪繼續滋生,最終不可收拾。
求主幫助我們,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不向任何人妥協。求聖靈叫我們常常禱告,尋求神的指引,並聆聽聖靈的聲音,順從聖靈的帶領。
金句
撒母耳記下十四章23-24節
「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
以 行在信實恩典中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 撒母耳記下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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