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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究竟是正面政績還是負面警訊,財政部將此現象歸功於「稅制優化方案」的成功,然而輿論批評「低薪」才是主因,並質疑政府以此自滿、迴避稅制改革的必要性。我們將深入分析財政部及某立委的回應,其中財政部意圖藉由語詞歧義,和不合邏輯的論證誤導大眾,同時我們也將指出其邏輯論證上的問題,包含「肯定後件」謬誤,以及違反「同一律」的混淆概念和偷換議題等。呼籲聽眾運用邏輯思維能力,看穿表面數據背後的真相。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13-看新聞、八卦學邏輯之二:「一半年輕人免繳稅」這是悲歌還是政績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究竟是正面政績還是負面警訊,財政部將此現象歸功於「稅制優化方案」的成功,然而輿論批評「低薪」才是主因,並質疑政府以此自滿、迴避稅制改革的必要性。
本集我們將深入分析財政部及某立委的回應,其中財政部意圖藉由語詞歧義,和不合邏輯的論證誤導大眾,同時我們也將指出其邏輯論證上的問題,包含「肯定後件」謬誤,以及違反「同一律」的混淆概念和偷換議題等。呼籲聽眾運用邏輯思維能力,看穿表面數據背後的真相。
首先,我們摘要說明「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的事件源起,及其相關報導如下:
某總統參選人於競選期間,召開「找回財政紀律」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其中有關「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部份,財政部透過臉書回應如下:
為優化稅制,財政部近年推動多項改善所得分配之租稅措施,包含建立最低稅負制、推動房地合一稅制、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及實施個人受控外國企業制度,以擴大稅基。另為減輕受薪階級租稅負擔,自106年度起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無須課稅、107年度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108年度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每年評估物價指數上漲程度依法調高免稅額及扣除額。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稅。
不過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炸鍋,紛紛留言:「這不就代表很多年輕人低薪低收入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查一下『年收入42.3 萬元以下就可免繳稅』,想想真恐怖,一半年輕人沒到這門檻」、「年輕人均貧也是政績」、「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這應該是國家悲歌而不是政績吧」。
以上是相關報導內容,我們可依下列步驟或流程來分析判斷一篇報導:
首先:摘要報導重點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爭議的焦點」或「論題:企圖說服閱聽者接受的主張」
步驟二、找出報導中陳述的「事實(小前提)」
步驟三、找出報導中的「結論」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上述步驟五~八,不必依照次序分析,可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
依上述分析判斷一篇報導之步驟,重組上述財政部回應如下:
首先,依據報導及財政部的回應,我們摘要整個事件如下:
某總統參選人於記者會提出財政改革方針,提出主張「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等稅制相關政見。
財政部回應澄清,「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已有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免繳稅,即「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免繳綜所稅」。
步驟一、依報導設定議題:是否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
步驟二、找出「小前提(事實)」:
1.財政部近年已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
2.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
步驟三、找出「結論」:不須進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財政部未明顯說出,但從回應中隱含有此意思)。
步驟四、找出或依報導推出「大前提」,或未說出來的「隱含大前提」:
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
步驟五、妳(你)對該大前提有何看法?詳後續分析。
步驟六、報導中陳述的事實是「事實(真的)」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七、論證或推論過程合理嗎?詳後續分析。
步驟八、「結果與行為間」、「目標與手段間」、「結論與理由間」…等,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詳後續分析。
上述步驟五~八,係綜合分析判斷該報導之論證是否可信,請詳下述的分析。
我們來看看財政部的回應,違反了那些邏輯思維:
第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
簡單的說,財政部認為:因為政府「近年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這一事實為原因,其結果就是「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以三段論架構財政部的回應如下:
財政部回應中未直接說出的「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前件P),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後件Q)
小前提(事實):「已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成立(為真)Q
結論:所以政府一定有「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P(為真)。在財政部回應中,隱含表達了「政府實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成效卓著,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我們來看看這個「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是否「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一定有「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結果呢,這不一定吧,在「近半中低所得不用繳稅」之申報戶中,可分為二類,第1.類:申報戶所得遠低於繳稅門檻,既使政府不實施「稅制優化方案」,他們也無須繳稅;第2.類:得利於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讓他們從應該繳稅,轉換成無須繳稅一族。也就是說,「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結果,並不是全部由「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所導致。所以這個「隱含大前提」:如果「政府實施多項稅制優化方案」,則「近半中低所得申報戶不用繳稅」這一假設條件(隱含大前提)並不成立。
第二、「肯定後件」謬誤
財政部在臉書發的澄清圖卡寫道「近一半年輕人免繳綜所稅」,引起網友不滿,認為「這就代表年輕人低薪到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
財政部回應原企圖應為:「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顯示「政府實多項減稅優惠」成效卓著,並無某總統參選人所謂的應實行「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問題,故不須進行「翻新稅制」。
綜合上述財政部的論證,是一「肯定後件」謬誤,我們知「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事實(上述財政部論證三段論中的後件Q),並非僅僅是「政府實多項稅制優化方案」(上述財政部論證三段論中的前件P)這一個原因所造成,如上所述,所得遠低於繳稅門檻,既使政府不實施「稅制優化方案」,他們也無須繳稅,就如同網友認為的,低薪也是造成不用繳綜所稅的原因。
有關「肯定後件」謬誤,請詳本頻道第七集,EP07-邏輯謬誤之一:破解「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謬誤。
第三、違反「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
財政部回應澄清中說:依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統計,「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稅。其中所謂「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應如何理解,第一種理解成:305萬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第二種理解成:中低所得申報戶中,有305萬戶不用繳稅,另約一半的中低所得申報戶要繳稅。你認為是那一種呢?
同場加演:某立委表示:所謂「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的說法,根本「錯錯錯」,因為2017年稅改前,單身上班族年所得30.6萬就要繳納綜所稅,換算下來月薪2萬5就要繳稅;副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拍板「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單身上班族免申報標準放寬到40.8萬元,月薪3萬4以下免繳稅,免繳稅申報戶從229萬增加至322萬戶,造福93萬戶納稅人,2022年單身上班族免申報標準更放寬至42.3萬元。所以「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府稅改提高免稅額、扣除額,減輕社會新鮮人的財務壓力,「請停止抹黑好政策」。
先不論每年申報戶之變動,依該立委所提出之資料,政府「稅制優化方案」造福93萬戶納稅人(約占不用繳稅申報戶29%),由本應繳稅變成不用繳稅。依此比例,得利於政府「稅制優化方案」的申報戶,約占全部申報戶的14%。所以財政部的回應,有誤導民眾認為「稅制優化方案」,造福了47%的申報戶。
依該立委所提出之資料,免繳稅申報戶從229萬增加至322萬戶,所以財政部所謂「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應理解成:305萬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這其中「免繳稅申報戶」,財政部之資料年為110年,立委之資料年未說明。
上述財政部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炸鍋,紛紛留言:「這不就代表很多年輕人低薪低收入不用繳稅,還敢拿出來當政績」、「查一下『年收入42.3 萬元以下就可免繳稅』,想想真恐怖,一半年輕人沒到這門檻」、「年輕人均貧也是政績」、「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這應該是國家悲歌而不是政績吧」。
依網友的留言「一半的年輕人薪水低到不用繳稅」來看,「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網友理解成:中低所得申報戶中,有305萬戶不用繳稅,另約一半的中低所得申報戶要繳稅。這與立委所提出資料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事實上約占一半的申報戶,因為不用繳稅,被歸類為中低所得申報戶(財政部貼文中的:年輕人與弱勢族群)。所以財政部貼文中,「305萬中低所得申報戶(約占申報戶47%)毋須繳稅」這句話,有藉語詞歧義,誤導民眾之嫌疑。
誠如某立委表示:所謂「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的說法,根本「錯錯錯」。這句話說的沒錯,不是「半數年輕人窮到免繳稅」,而是「半數申報戶窮到免繳稅」,況且還有那些收入沒達到申報門檻,也沒退稅問題,根本不用申報綜所稅的人。
同一律,它要求在同一論證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財政部及立委的上述論證,違反了「同一律」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
第四、違反「同一律」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原先總統參選人,設定之議題應該是: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財政部澄清強調的是:「近年持續推動稅改,並已有近一半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不用繳綜所稅」這一成效。財政部這一回應,有違反同一律,轉移議題之嫌疑,避開正面回應:是否應進行「翻新稅制,改善現行稅制不公」。而立委之澄清,更是徹底將議題由「近半免繳所得稅,是政績還是悲歌」的爭議,轉移至是否「政府實施多項減稅優惠」為一好政策!
唉,有些臉還真是自己湊上去被打的。這些官員和立委要嗎邏輯沒學通,要嗎精通邏輯,企圖轉移民眾注意力。抱歉,自己也犯了二分法,非黑即白謬誤!
有關「同一律」,請詳本頻道第11集,EP11-邏輯四大定律之一-同一律。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技巧一:「否定前件」、「肯定後件」所以是謬誤,是因為:認為結論(後件)為真,僅有一個原因(前件)造成。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下雨天,則馬路是濕的。小張看到今天不是下雨天,所以推論馬路是乾的。或者看到馬路是濕的,所以推論今天是下雨天。
小張這二個推論,結果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因為今天即使不是下雨天,馬路也可能因為施工灑水,而變成濕的。看到馬路是濕的,可能是灑水造成,而不是下雨造成。
技巧二:「同一律」要求我們,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原則:
1.在定義概念或關鍵字時,必須明確其內涵和外延,並在同一個論證或思維過程中,保持其確定性和同一性。
2.在進行比較時,必須使用相同的標準進行比較。
3.在進行論證時,必須保持議題和理由的一致性,不能混淆議題或轉移議題。
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是邏輯思維的基礎,下集我們將聊聊「矛盾律、排中律」,敬請期待。
本集關鍵字:「肯定後件」謬誤、同一律、混淆概念、偷換概念、混淆議題、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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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喊「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當政績?真相竟是薪水太低!全網炸鍋了
https://tw.news.yahoo.com/%E8%B2%A1%E6%94%BF%E9%83%A8%E5%96%8A-%E5%8D%8A%E5%B9%B4%E8%BC%95%E4%BA%BA%E5%85%8D%E7%B9%B3%E7%A8%85-%E7%95%B6%E6%94%BF%E7%B8%BE-%E7%9C%9F%E7%9B%B8%E7%AB%9F%E6%98%AF%E8%96%AA%E6%B0%B4%E5%A4%AA%E4%BD%8E-%E5%85%A8%E7%B6%B2%E7%82%B8%E9%8D%8B%E4%BA%86-111249841.html?guccounter=1&guce_referrer=aHR0cHM6Ly93d3cuZ29vZ2xlLmNvbS50dy8&guce_referrer_sig=AQAAAKetk_CNUUzemBv8W8fXYCqCfj_GD1EGsOZqETKi4jdObAszR2N1DJ0mlEPPjRN85E3OWO3LMU82LIkmFFVl3RF-TfynFkzgVhS4Xn6UwVwgg59khQ-e3SaUpXOtx6i2SGvT1VodTgJceeIRZB0CnUp6Vny2Zb0G_SCJD8Je7546
財政部打臉柯文哲稱「一半年輕人免繳稅」…網炸鍋「這是悲歌不是政績」!主計長直言:政府有責任改善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92331
財政部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mof.gov.tw/posts/647932660855523?ref=embed_post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47067be957de4ea0ab806eb3eab65fe0
近半免繳稅是因扣除額提高 林楚茵:停止抹黑好政策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47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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