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工作跟婚姻都是在人犯罪以先, 神所分派給我們的(交付跟我們的)也是神所祝福的!
古往今來,人們都在向往幸福的婚姻,可是現實中的婚姻卻往往讓人失望。盡管如此,我們仍然不能對婚姻抱悲觀的態度,因我們知道,「幸福的婚姻是上帝在創世之初就賜給人類的應許,而上帝的應許是永不改變的」。
現實中的幸福婚姻之所以少見,問題的關鍵並不在婚姻本身,更不在上帝,而在人自己,因為人們未能按著上帝的旨意面對婚姻。倘若每個人都能順服並遵行上帝在婚姻中的旨意,世界上就不再會有不幸的婚姻,每個人都必能從婚姻中感受生活的樂趣,並在婚姻中領悟上帝的恩典。
(創2:18-24)以上所讀的經文,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樁婚姻的記載,透過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在婚姻中所定的旨意,也可以看到上帝在婚姻中的奇妙作為。
1. 婚姻異象
每一個配偶都應該看到,「上帝在他們伴侶中的生命中,透過聖道(福音)正在做的偉大事情」。然後每位配偶都應該讓他或她自己成為工作的那一件器皿,盼望你們一起站在上帝面前的那一天,看著彼此在無瑕疵的美麗和榮耀中獻給上帝。
從《創世記》的記述可以看到,亞當管理整個世界,事業不可謂不大,但事業的價值並不能取代婚姻,他依然感到孤獨。
婚姻是上帝要的,是上帝發起的,是他設立的,是為了上帝的。婚姻是為了上帝,但現在的婚姻概念是「一切都是為了我自己」。
亞當被造是為了上帝,為了回應上帝的呼召、活出上帝預定的樣式。因此夏娃被造的意義是為了幫助亞當回應上帝。
錯誤的婚姻觀,是成為彼此的上帝。這是苦難的開始。
2. 離開父母
「離開父母並不是離棄父母」,不盡兒女的本分,而是指要學會獨立生存。離開應從兩個方面來理解:第一,離開是指經濟上的獨立。第二,離開是指精神上的獨立。
「離開父母的重點,是重新建構(接收)價值觀」。原生家庭的價值觀(或創傷)會影響一個新建立的家庭。所以通常只是針對夫妻爭吵的”議題”,不如找到、處理、重新定義原生家庭帶來的價值觀。
3. 聯合二人
「婚姻真實的本像-兩個罪人的結合」。看到對方”赤身露體”的意思,就是看到對方罪(希望被遮掩)的那一面。
結為夫妻的雙方要完全接納對方,與對方連合,學會包容對方的缺點和短處。同時也要看重對方,將自己和對方視為一個整體,看對方為自己的一個部分。
4. 面對失望
我們都在我們身邊的伴侶成為”救贖主耶穌”的角色,所以面對的通常都是失望,我們會覺得對方虧欠我。
我們忘記對方只是個罪人。婚前因為差異而感覺新奇,婚後卻希望對方跟自己一樣。
5. 彼此饒恕:看見自己的軟弱,就會願意給對方機會。
6. 進行對話:(問) 你覺得跟我結婚怎麼樣?
7. 夫妻彼此的輔導:不在乎是婚姻最大的殺手。
最後,我們需要明白「福音是救贖的故事」。
我們以為福音只是為了我們-因為有罪所以會下地獄,所以信耶穌得永生,可以上天堂。以罪為出發點來描述福音,是不完整的:要從神的創造、人的墮落、耶穌基督的救贖、(持續的)更新、恢復(完成),這才是完整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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