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取供、藥物吐真,能作為呈堂證供嗎?|法客心法聊天室 ep51

2024-11-08·26 分

概要

本集金句
「催眠可以用來幫助偵查,但不能作為審判依據」
「“酒後吐真言”只對了四個字,但是“真”不一定」
「法律要的是完整的真相,而不是片段的資訊」

YouTube收聽:解密催眠治療:心靈解鎖還是自我安慰
https://youtu.be/ChfEfoM0yUw?si=-A7ojxcKVNO_7-7F

本集重點
。可以對被害人催眠嗎?
。記憶的本質就不精確也不可靠
。兩大普遍證據法則:可證偽性、再現性
。可以對加害人使用吐真劑嗎?
。正當法律程序:知情同意、基本人權
。催眠與藥物有限的適用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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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談:蔡宇哲、黃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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