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主題:神為人處處設想
經文:民數記第三十五章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各支派會分地,同時也要安置利未支派的人。助祭司和約書亞分地業。本章講利未人可分得48座城邑,可以居住,養育子女,和飼養牲畜
壹、 分給利未人的城邑 (v.1-8)
1)散居以色列支派中教導真理(1~2)
神在耶利哥對摩西說話,當他們進入迦南地後,就要分地給利未人,好讓利未人散居在以色列民中教導他
2. 利未人帶給人神的祝福(3)
他們的父親預言,利未人會散居在百姓中,為百姓化咒詛為祝福。因為他們分別為聖,沒有拜金牛犢,做了正確的決定。
3) 周圍草場給利未人(4~5)
草場,是從城牆外圍伸展四百五十公尺,四周以城為中心的四方形區域。利未人包圍著以色列百姓來居住,代表著以神為中心的生活。
4).共四十二座城,有六座逃城(7)
利未人所得的城,包括六座逃城,所得的是整個以色列地土的千分之一。這樣的土地,是不夠耕種的,他們所需要的都由神供應,當利未人以真理教導百姓,百姓才會懂得遵行神的真理,才會經歷神的賜福,
利未人自然就得到供應。
貳、 恩典的逃城 (9~29)
1. 給誤殺之人 (9-15)
神為百姓設立的六座逃城,河東三座,河西三座,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逃城,將自己所經歷的事件,告訴城內的利未人,再由利未人判斷是否屬誤殺,屬誤殺的話,才有權留在逃城居住,居住到大祭司死後才能離開。
2. 故意殺人的被審判,要被治死 (16-21)
如果人是故意殺人的話,必被處死。無論人用的是鐵器、石頭、木器故意殺人的,都需要被治死。
3. 大祭司擔當罪 (22-29)
誤殺人的要住在逃城中直到大祭司死後才能離開(25),代表大祭司為他擔當罪,大祭司喻表耶穌基督的救恩,主耶穌為我們每一個人承擔罪。
參、 神住在其中不可沾污這地 (30~34)
1. 不可憑一個人見證叫人死
無論誰是故意殺人的,要憑幾個人的見證才能把故意殺人的人殺了,而不能只憑一個人的口說了算,不能私下做審決,這顯明神是公平公義的神(30)。
2. 不可收故殺人的贖價,代替他的命
故殺人的,不能用錢收買別人代替他的命,神特別吩咐百姓不能收受故殺人的贖價,故殺人的必定要負起自己的責任,以命償命(31)。
3. 不流無辜人的血,免得地不潔淨
神是聖潔的神,他要住在百姓當中,所以百姓不可流無辜人的血,不可污穢所住之地(.33-34)。我們的社會常常發生許多流血事件,許多人從事犯罪是事業,也有許多人的心剛硬抵擋真理,所以我們要破除,要為這地的百姓認罪,求主赦免這地土。
禱告回應
在這裡我們看到神對罪是不苟且的,神對付罪,但神有恩典憐憫。利未人擔當了誤殺者的罪,使百姓可以進入逃城,當大祭司擔負了誤殺者的罪孽,神就可以仍住在百姓中間。
求主給我們恩典,讓我們能夠以恩典待人,也知道要對罪是不苟且,要聖潔,好讓耶和華神能住在我們中間。
金句
民數記三十五章12節
這些城可以做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以 耶穌奇妙的救恩 這首歌回應信息
請再讀 民數記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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