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耶穌首次施行神蹟的地方叫做迦拿 Κανά,坐落在加利利海的西面,約在拿撒勒以北十四公里(九哩),是拿但業與西門的家鄉。如今在迦拿舉辦了一場婚宴,耶穌的母親在那裏幫忙,耶穌和門徒都去赴宴。我們由耶穌在迦拿變水為酒的這個神蹟,來學習並經歷上帝的作為。
首先,「危機帶來神蹟」。當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這是嚴重的問題,因為一方面而當時人的飲料只有水跟酒。另一方面當時也不像今日容易可以方便買到酒。
其次,「信心是神蹟的開端」。耶穌一開始拒絕時,耶穌的母親並沒有表達出失望的言語,反而「對耶穌表達出絕對的信任」,更表示耶穌的母親知道耶穌的身份與能力不凡。
第三,「順服是神蹟的催化劑」當耶穌對們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立即倒滿了。這些用人不問任何理由,主說把水倒滿了,他們就倒滿直到缸口,這種順服實在難能可貴。
第四,「神蹟源於神的愛」。因為上帝顧念我的需要,也在乎我的想要。
最後,「神蹟為要顯出上帝的榮耀」。在聖經當中,被翻譯為神蹟的原文共有三個字:
1. 「異能/dynamic」,通常用於強調「神的大能」。
2. 「奇事/miracle」,指脫離常軌的事。
3. 「記號/sign」,指從神而來的記號。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這話也暗示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都是記號,用來表明祂就是神(約1:1)。變水為酒是一件有意思的神跡。它本身是一件超自然的事。耶穌顯出他的榮耀來,向世人證明他是道成肉身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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