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老高推薦了兩間未上市櫃公司的股票給小楊,
保證這兩間公司的股票會在109年第3季上興櫃,
小楊信以為真,買入數張之後,才得知這兩間公司根本沒有上興櫃的規劃,
老高的行為會構成如何的犯罪?法院的理由又是甚麼?
本集故事取材自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金上訴字第58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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