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聽讀心靈書,領受天上福
慕安德烈 秘訣系列 【信心生活的秘訣】
第六日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中的新約
「我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三十一:31、33)
當神在西乃山與以色列人立第一次約的時候,祂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出十九:5)但是可惜以色列人沒有順服的能力。他們整個的天性是屬乎肉體,是在罪中。在那個約裏並沒有供應恩典,使他們能以順服。律法只是用來顯明他們的罪。
在我們所引的經文中,神應許要立一個新約,這約把使人過順服生活的能力賜給人。在這個新約裏,律法要放在他們裏面,要寫在他們的心裏。「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所以他們能和大衛一樣的說:「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律法以及對律法的喜愛,將要藉着聖靈以及祂一切的能力來佔有我們內在的生命。正如我們在耶利米書三十二章所看見的:起先神說:「我是耶和華……豈有我難成的事麼,」(二十七節),然後接着又說:「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這正好與舊約,以及它的軟弱無能成了對比;這種軟弱無能,使人不能一直忠心遵守,而這新約的應許,能保證使人持續全心的順服;這就是那些謹守神的話,並且完全支取那應許之信徒身上的標誌。
要學習這個功課:就是在新約裏,神的大能大力要顯明在每一個相信這應許之人的心中。這應許是說:「他們……不離開我。」「我信神他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在深沉的靜默中俯伏在神面前,並且相信祂所說的話。我們對於神保守我們不離開祂的這種能力所經歷的程度,乃是與「照着你們的信心給你們成全了罷。」的律是一致的。
我們需要認真的把新舊兩約之間的對比弄清楚。舊約裡有相當大的恩典,但不足以使我們繼續活在順服的信心中。這就是新約的確定應許,是我們的心被更新之後的結果,也是引導我們並啟示恩典的豐滿之聖靈的能力,祂要使我們「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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