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對我亂來!」-夜店撿屍竟然會構成乘機性交罪嗎!?

2021-08-08·25 分鐘

本集介紹

「可是她沒有說不行,這樣應該就是可以了吧?」

「她願意跟我去汽車旅館,這不就代表ok了嗎?」

「如果她不想和我做,為什麼要喝這麼醉?讓我撿?」

欸等一下,你知道撿屍的乘機性交罪,刑期和強制性交罪差不多嗎?

為什麼網路鄉民常常會檢討被害者呢?

這集法師們從對岸知名藝人的案例,帶大家了解乘機性交罪和強制性交罪的不同,也和大家淺談檢討被害者背後的公正世界理論!

▍快轉請看這:
 
➟02:27 跟未成年人發生關係的刑事責任?
 
➟03:00 刑法第227條-就算未成年人願意也母湯!!
 
➟05:00 除了刑責還要賠錢呦!!
 
➟06:10 是我灌酒的話,竟然構成強制性交?
 
➟07:45 趁別人喝醉時硬上也有刑責?-李宗瑞案!
 
➟11:20 知道自己的酒量很重要!!
 
➟12:15 對方答應去汽車旅館就一定沒事?
 
➟13:20 性行為過程中是隨時可以叫停的!
 
➟14:30 發生了事情要怎麼自保呢?
 
➟15:30 如果真的發生事情,千萬不要裝作沒事!
 
➟17:00 有發生事情,被害者也要負責任-「公正世界理論」的大腦機制?
 
➟21:10 有沒有機會減少類似的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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