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修行學佛是很大的福報,如果不知道佛法的道理,就會被這三把火燒到身心不安,最後只有墮落。所以學佛要發長遠心、發大心,修戒、修定、修慧。能夠得到定慧、證到三昧,就沒有煩惱,生死也就了了。
一般人常說「無明火高三丈」,因為過去的業力、煩惱、習氣,使我們行住坐臥都無法作主,身心不安,這就是無明火。無明火是過去的業,因為我們心當中存在無始以來的業,平時如果不知道靠佛法調身調心,落實修行,因緣成熟便只能隨業流轉。
例如,過去生中殺了一個人,這一生業報現前時,就算自己是在家裡,這個時候突然會覺得坐也不是、看書也不是、看電視也不是,東走西走,這念心始終安不下來,忽然心血來潮,乾脆出去走一走好了。誰知,才一踏出門,突然來了一部飛車,或者是撞斷一隻腿、或者是喪身失命,正如一般人所說的「飛來橫禍」。這個就是業、就是無明火使心定不下來,只能隨業去受報。
心念猶如電波,過去殺了人,對方和自己的電波頻率相感應,因緣成熟,過去的冤結今日相遇,就是要去還債;無明火一燒,使人無法作主,就要去受報。
因緣成熟,業報現前的時刻,如果我們正在家裡,誦經、持咒、禮佛、打坐,知道調伏這一念心,靜坐時一念不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心就像虛空一般廣大,如如不動、處處作主,不和過去的累劫冤親相應,自然能消災免難。
這念心和虛空一樣廣大,虛空沒有邊際,當中包含萬物、萬法、形形色色,但是都不能妨礙虛空。我們修行、打坐,運用佛法調身、調心,體達一念不生,沒有無明火、饑火、欲火,什麼火都止息了,心中沒有煩惱、妄想,達到一個絕對的境界,所謂「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契悟到本具的這念心性,便能了解我們的心量廣大,如同虛空遍周沙界,含容一切又不礙一切,「境由心生」心中沒有障礙,自然沒有外境的障礙。
《雜阿含經第197經》記載佛陀對弟子開示:「內心貪瞋癡之火引起燃燒,什麼是一切燃燒?就是指:眼熾燃、色熾燃、眼識熾燃、眼觸熾燃。若又因眼睛接觸的因緣而產生感受,有可能是苦受,也可能是樂受,或不苦不樂受,這是熾燃。所謂熾燃,還包括貪欲火、瞋恚火、愚癡火。包括生、老、病、死、愁、憂、苦、惱等熾燃。世尊說這就是苦所生之處,乃至耳、鼻、舌、身、意亦如是。
所以要「解決心情,才能解決事情。」,壓抑情緒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但不節制的發火對事情沒有幫助。平常時時觀照自己的念頭「不怕覺遲,只怕覺無」在起心動念處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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