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在「嘉靖大倭寇」的混亂時代,真正的海上交易仍繼續暗中進行。王直只是一例。民間在偏遠的地方交易,特別是福建官方視線所不及的漳州一帶,反而進行得比寧波、泉州、福州等海域更為活絡。
★不僅中國商人出海貿易,日本商人也會在閩南人的帶引下來月港貿易。
嘉靖二十四年(1545),日本「夷船」數十隻,船主的手下多是漳州的海商,他們熟悉地方風俗人事,不待人帶領,就直接到圍頭、白沙等澳灣停泊,各方想做生意的人,把土特產都拿來,如月港的新線、石尾的棉布、湖絲、中藥川芎(自古就走私,到1949年後依然)等,都雲集到港口來,賣給日本商人。一時間,市道熱絡無比。直到政府都注意到了,派官軍來取締,「夷船」才趕緊逃去。民生市集終於恢復常態。
★隆慶元年(1567),由福建巡撫都御史涂澤民奏請,明朝政府同意在月港「部分開放」海禁,准許私人申請文件,繳納餉稅,出海貿易。之所以稱為「部分」是因為日本仍在嚴禁之列,且只准許中國船到海外貿易,不准外國商船進港來貿易。在「祖宗制度」的朝貢貿易未變的情況下,容許中國人到海外貿易,也是一種突破了。
月港不是一個深水港,水淺不易航行。張燮在《東西洋考》裡寫到,大船要出海,得看潮汐,由小船牽引。漲潮至圭嶼,也就是月港的出海口中間的小島。再一潮半(漲潮一次叫一潮,一潮半是指漲退潮一次半的時間)到廈門。如此,便於控制船隻的進出。月港開放海禁,據學者李金明教授指出:首先,月港既然是一個中國國內走私的港口,明朝政府考慮到閩人從這裡出洋貿易的習慣,劃定範圍,就可以避免走私活動影響到其他地方。
★月港的稅收有多少呢?根據統計,萬曆三年(1575)有六千兩;萬曆四年(1576)有一萬兩;萬曆十一年(1583)則超過兩萬兩;十年後更到達兩萬九千兩。對財政不足的福建是一個重要財源。
如果明朝有遠見,以月港為試驗港,建立管理制度、稅收基準、海關檢驗等,對出口的中國海商,發給海外貿易許可,以建立如日本朱印船一樣的認證制度,再逐步推展到沿海其他港口,未始不是一個非常好的開端。中國命運很可能就此改觀。
然而,月港的開放為什麼不能改變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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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flakes by Agnese Valmagg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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