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廣服務中心】打詐與洗錢防制法新制說明

2024-06-25·18 分鐘

本集介紹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偵查隊 江宗賢偵查佐

一、常見的詐騙手法包括以下幾種:
1、網路(購物)詐騙、交友(援交)詐騙:透過網路或手機通訊軟體,假冒官方機構或公司,誘騙被害人提供個人資料或轉帳款項。或者視訊裸聊遭側錄、威脅發送影片給親朋好友,要求被害人匯款數萬元以刪除影片。
2、投資詐騙:以高回報、低風險等為噱頭,誘騙被害人進行投資,最終騙取被害人的資金。
3、假冒銀行詐騙:冒充銀行或金融機構,以各種手法誘騙被害人提供個人資料或轉帳款項。
4、假親友詐騙:以不實理由或承諾誘騙被害人轉帳或提供個人資料,例如假冒親友急需資金等。
5、代購詐騙:以代購為名,以低價誘騙被害人購買商品,收到款項後卻不發貨或發送假貨,甚至索取更多的款項。
6、打工詐騙:假冒公司或企業,以招聘、投資等名義,誘騙被害人提供個人資料或轉帳款項。
7、簡訊詐騙:欠繳水電費、罰單、退稅等理由,附上網址連結,要你填寫個人身分資料或信用卡資料。(很逼真的假網站)
8、洗錢詐騙:透過各種手法誘使被害人將資金轉至指定帳戶,再轉至其他帳戶,達到洗錢目的。

※特別強調「洗錢防制法」第15-2條新規定(自112年6月16日開始實施)
→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違反第一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1、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
2、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
3、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前項或第四項規定裁處後,五年以內再犯。
→告誡處分效果:違反第一項規定者,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得對其已開立之帳戶、帳號,或欲開立之新帳戶、帳號,於一定期間內,暫停或限制該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或逕予關閉。(每天僅能領1萬元現金、一個月只能領3萬元、關閉網路銀行、甚至暫停信用卡交易)

二、網路(購物)詐騙分析:
(一)詐騙手法:
被騙者都曾經透過購物台或拍賣網站買東西,但在幾天後會接到「賣家」或「網站員工」來電,聲稱「因簽單登錄錯誤」,將會造成「買家」的帳戶每個月自動扣款,為避免「買家」損失,必須再去操作一次「自動提款機」,才能恢復原設定。「買家」相信了這番說詞,因擔心財物損失,且又不知如何操作提款機,一邊以手機聽從歹徒指示、一邊按鍵,從「英文操作」開始,輸入所謂的代碼,該代碼其實是「匯款金額」與「歹徒帳號」,直到轉帳交易成功,帳戶內的存款被轉走,才發現被騙。
(二)防範方法:
1.養成查證習慣,勿聽信不明來電指示。
2.自動提款機沒有取消約定扣帳功能,千萬不要依照電話指示操作自動提款機。
3.來電顯示不能信,請掛斷來電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證,或撥165專線查證,勿聽信來電電話。
4.0200、0800、0900、0204起頭之電話都是虛擬碼,只能單方聽電話,無法撥出,亦不會顯示號碼於被害人手機上。

三、投資詐騙︰
(一)詐騙手法:
想透過投資來增加被動收入的人越來越多,因此誤入投資詐騙陷阱的事件發生也越來越頻繁。投資詐騙是近年新型詐騙手法之一,看準投資者的需求與弱點行騙。投資獲得高報酬之前,應該先認識常見的投資詐騙手段,降低自己受騙風險。
常見手法:
1、加入群組飆股獲利。
2、假帳號、假名人誘騙購買股票。
3、虛擬貨幣穩賺不賠。
4、龐式騙局-直銷、老鼠會。
(二)防範方法:
詐騙集團多會用「輕鬆賺」、「投報率高」、「簡單好操作」來吸引投資客上鉤,許多人則因此掉入陷阱中。因此要謹記 5 大要點,時時刻刻提醒自己:過高的投資報酬率。輕鬆賺大錢 。沒有任何風險 。投資商品過於複雜。投資決定時間過短。
四、如何防止被詐騙
(一)不聽信電話通知,要保持冷靜。
(二)不告知個人資料,要立即查證。
(三)不依據所留電話查證,要報警處理。

五、詐騙發生之後該怎辦?
(一)撥打165進行緊急圈存
(二)若金額已被提領-請至警察局報案,透過法律途徑,對於詐欺集團成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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