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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枉死後的苦
既知靈魂不滅,死後尚有來生,以為現世的生命,為時短促,苦多樂少,有甚麼寶貴?不若自殺了,也許來世可得到快樂的生命。卻不知道人生一世,本已甚苦,若然自殺了,不特苦上加了自殺的苦,來生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慘苦、極苦、長久苦、苦中苦,真是說不盡的苦。所謂一朝失足,成千古恨,大家千萬不要輕生,弄到後悔無窮。因此就有人說:一生只歸一生,自殺是今生的事,與來生甚麼相干,何致反受大苦?我道:要明白這一種理由,我把近來西人所發明的一樁事情,先來敘述一下。看了這樁事情,理由就可推知了。外國人究竟發明些甚麼?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後所見的物象。(過了若干時間,印象漸漸退失。)譬如一人被殺,那個兇手就是這被殺人目中所留最後的印象。西人曾用兔來試驗,把格子將兔格斃,眼中果見有致他性命的兇器映現著,人都詫為奇異,而莫解其故。實則此種理由,不難瞭解,實因人或兔等,當被殺時,發生絕大恐怖,絕大痛苦,這種勢力,深深的印入心中,眼為心苗,所以眼中,就自然表現出來了。既有這一種發明,那末生前自殺,死後受苦的道理,就不難明白了。當知能分別苦樂境界的,全是心靈,心靈既受了絕大的恐怖和痛苦,這種勢力是不易消失的。(與科學力不滅論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相符。)就是成了靈魂,此種恐怖和痛苦等,猶得時時現起,相續於無窮。故死後的慘苦,是說不盡的,略分四類述之:
(一)靈魂昏迷
據西國靈學研究會報告,靈魂最初離肉體的時候,因受死亡的打擊,智能較生前退減,心力亦較生前薄弱,但不久回復。至於自殺的人,情形大不相同,因受了死時劇烈慘苦的震盪,迷離昏暗,心靈極不分明,經久猶難恢復。祇看每屆靈感會,死者之靈,憑中介人與生人談話時,往往突現顛倒迷失之象。蓋因死時的顛倒狀況,突然現於鬼靈心中致然。據西人言,此為常有之事,自然死的人,尚且如此,自殺而死的,可想而知了。
(二)醜態常留
既然臨終一念,影響於死後絕大。所以臨死快樂。死後依然快樂,臨死悲哀,死後依然悲哀。不但哀樂如此,就是臨死時的狀態,死後亦得常常現起。人每見斷頭鬼縊死鬼等,實則就是臨死時狀態的實現。醜態常留,可惡孰甚!茲舉西國二例如左:
羅易班侶致弗拉曼令函中云:(見死及其奧妙一書)
『一天夜間,我別了友人徐鵬,猶往大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遲。但覺身體輕健,天君泰然。時將夜半,遂即登榻。豈知睡不好久,驟被惡夢驚覺。忽見我友徐鵬,頭破血淋的立在床前,向我言別。我頓被他嚇醒,即時坐起,但是那血淋淋的徐鵬,依然歷歷在目。待至天明七時許出門,預備探個消息,恰恰彼方也有人來,報告徐鵬之死。因知他就在離別這一夜,從樓躍下,震碎腦殼而死!』
又敷蘭瑪和翁氏所著『不知之物』中,有某婦人見其弟(受路丹之攻擊而死)之幽靈的記載一則云:
『我夜間突然醒覺,見我弟奧利白,兀然僵立於我寢榻之傍。他的膝部,為一種有光輝的霧氣所包。此時明月不見,夜色沈沈,雨聲瀟瀟,倍覺淒涼。我因即從床躍起,穿吾弟的靈體而過,達於室門。正欲啟門時,再一回顧,見靈體也漸漸移動,向我而來。他雙目注視,表示親愛而又痛苦的狀態。因此見他右側顳□被創,鮮血淋漓,面色如白蠟而透明,狀至可慘。』
書中又述及後來該婦得報,她的兄弟果然戰死,受創之處,正與所見相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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