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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二章十一節說︰“殷勤不可懶惰……”
這是保羅三項勸勉中的首項,也是信徒保持心裡火熱的必要條件。基督徒為什麼要殷勤?因為殷勤是任何一位基督徒準備自己順服上帝命令的必然操練。
聖經對懶惰人的教訓清楚明白︰“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箴六6)
保羅對基督徒勸勉的第一步就是當竭力作工,才能保持心裡火熱。加爾文說︰基督徒當戰戰兢兢地活在上帝的榮耀之下,指的就是基督徒作工的態度,好討上帝的喜悅。
“作工”不但指生活,也包括行善在內,讓我們就從這兩個角度來看當如何竭力作工。
一、基督徒當勤奮的生活——基督徒生活的原則
保羅說︰“常常竭力多作主工。”(林前十五58)
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勤奮的,過一個精進的人生,繼續不斷地經歷改革與更新。
當一個人重生後,他的靈更新了,理性與意志甦醒了,表現出在知、情、意三方面的改變。在“知”方面,他開始肯在知識或認知上追求,上帝的話語能幫助他更認識上帝與認識人,因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在“情”的方面,靈裡的更新導致他在情感上願意付出代價,參與愛上帝和愛人的行動,就如使徒彼得說的,“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一顆願意從內委身於基督的心願(參彼前三15、16),活出討上帝喜悅的生活。
在“意”的方面,更新的靈使人的意志變得勤奮,願繼續不斷地讓上帝的靈在自己身上動工,實踐上帝的話,行出上帝的旨意,“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旨意。”(羅十二2)
基督徒生活的原則就是靠著聖靈更新的能力,在自己的理性與意志上“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過一個積極進取的人生。這靈裡更新的動力有如火車頭,一旦得到能源燃燒出的力量,就能突破人生道路上的各種障礙向前進,活出勤奮革新的生活。
二、基督徒當努力地行善——基督徒的責任
基督徒因為愛上帝,所以會有真敬拜的生活(參羅十二1、2),而真敬拜必定會導出“真愛”的行動。
保羅從《羅馬書》第十二章九節開始給出與《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類似的一章“愛篇”,他勸基督徒“愛人不可虛假……愛弟兄要彼此親熱……”基督徒當努力活出有“真愛”的善行,因這是基督徒的責任。
什麼是行善呢?行善就是基督徒以自己的生命去影響社會,積極地參與社會活動。行善的目的是帶來社會的改革︰讓教會來引導社會,作時代的先知,藉著實施主耶穌全人的醫治(參太九35-38)去善化社會。
為什麼基督徒當努力行善?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回答。
首先,因基督徒有愛人的責任,所以當努力行善。保羅的教訓——“愛人不可虛假”是一項以真愛的態度對人的一貫原則,也就是說,基督徒不當存著兩分論的心態︰對待弟兄(善良的好人)是一種態度;對非弟兄(包括那些忘恩負義的人,甚至仇敵,參羅十二14-21)
則是另一種態度,我們對所有的人都當以同樣真實的愛相對。這也正是主耶穌的教訓(參太五38-46),他叫我們藉屬靈的影響力︰鹽與光去影響社會(參太五13-16),並叫我們愛人如己(參太二十二37-40)。
其次,基督徒不可懶惰,當努力行善。懶惰是心裡不能火熱的原因之一,基督徒若要討上帝的喜悅就當努力行善。
第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實際上就是一種內在信仰與奉獻心志更新的外在表現。改教家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慈運理(Zwingli)等都認為他們的責任不單單是改正教義,改善教會制度及禮儀,更要把福音傳出來,使福音無論傳到哪裡,都能改變整個群體,帶出新的信心、愛心與生命。
日內瓦(Geneva)就是十六世紀在加爾文領導下,被稱為“是自使徒時代以來世上最完美的基督徒群體”。它成為一個模範市︰在社會福利上救災、濟貧;在教育的提升上追求知識;在靈命的復興上促成改教思想的興旺及宣教的進展。這是基督徒竭力作工的最好例子,是榮神益人的見證。
主導當地福音及社會福利事工的加爾文說︰“我們若不是常竭力作工,殷勤而不懶惰,就不會準備自己來順服上帝的命令。”
這是這位在日內瓦作了二十五年牧師的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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