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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但對於不合理的課稅、補稅及退稅爭議,不懂稅法的民眾又該如何爭取權益?為此,稅捐稽徵機關設置了「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為「納保官」,以加強保障納稅者的權益,有助於徵納雙方處於實質地位上的平等。本集節目邀請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納保官顏淑芬,跟我們聊一聊「納保官」如何保障納稅人的權利。✮ 財政部所屬的各地區國稅局、地方稅務機關以及關務機關都有設置納保官。✮ 納保官是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橋梁,相較於一般稅務爭議採取的「行政救濟」手段,納保官就是給予納稅人遇到稅務問題可以尋求協助的另一個方式,屬於「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除了可以疏減訟源外,也可以充分保障納稅人權益。✮ 納保官服務的案件類型大致分為3類:(1)協助納稅人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對於稅捐調查程序或行政救濟階段所發生的爭議,經由納保官的協助能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相關稅法的規定,或釐清徵納雙方所爭執的事項,重新檢視課稅事實及課稅資料,並可適時請納稅人提供對其有利事證,有助於核定稅捐的正確性。(2)受理納稅人的申訴或陳情:納稅人如果認為稅務機關有行政違失、違反正當調查程序,導致權利受到損害,或其他涉及行政權益維護的情形時,可向納保官提出申訴或陳情。(3)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如提供行政救濟的相關書狀例稿、相關法令及案例資料、有關救濟的方式、期間及其受理機關等程序事項,亦可以諮詢行政救濟所需相關資料搜尋方法等。✮ 納稅人遇到稅務問題,可以書面、言詞或網路、傳真、電話方式申請納保官協助。如果以口頭方式申請,受理的稅務機關會作成紀錄,請申請人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各稅務機關的官網均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包括納保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納保法的相關法規及辦理納保工作的成果,皆會公告於專區,便利民眾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