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07|勞基法、就服法和人口販運防制法—這麼多項臺灣法令,為何還是無法保護強迫勞動受害者?【強迫勞動法規系列】FT.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邱羽凡副教授

2023-12-05·27 minutes

Description

主持人:林佩穎 (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
來賓:邱羽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大受歡迎的拒絕強迫勞動系列,特別加映彩蛋場,邀請到在這系列中不斷提到的《了解國際強迫勞動指南:台灣中小企業實務指南》作者之一的邱羽凡老師!
本系列是由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計畫所補助、陽明交通大學的邱羽凡老師團隊與英國Work Better Innovations一起合作協力完成。
1930年國際勞工組織ILO第29號《強迫勞動公約》及105號《廢止強迫勞動公約》,其中明確定義強迫勞動為「以任何懲罰之威脅迫使而致,且非本人自願提供的工作或服務。」2001「打擊強迫勞動特別行動計劃SAP-FL」11項指標,包含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扣留身分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與超時加班,成為現今國際上判斷強迫勞動的評估因素。

《本集重點》
《本集重點》
►對移工的刻板印象
►落伍的勞基法強迫勞動條文
►國內法與國際規範的落差
►應修改就服法保障移工
►台灣企業被納入各國供應鏈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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