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廣臺南分臺 節目豐富多元 歡迎大家一起收聽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瓦斯事故案例分享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宣導 。(一)事故案例分享1、114.12.15新營瓦斯氣爆:煮食時疑似管線疑似瓦斯管線老舊破損劣化產生瓦斯洩漏蓄積遇火源導致氣爆。2、115.03.24台南市中西區青年路135號(清祺早點):換裝不慎引發火災。3、115.07.03臺南市將軍區忠興12-1號前鍋燒意麵攤販火災:顧客機車撞倒瓦斯桶引發火災。(二)瓦斯安全宣導:1. 指導綱領提醒營業場所平時檢查。2. 換裝瓦斯桶時要注意火源一定要關閉3. 串接80公斤依法要有氣體燃料導管配管技士安裝及申報4. 建議加裝超流遮斷閥/含超流遮斷閥的瓦斯調整器:標檢局公告自112年6月1日起,要求Q1或Q2(即標示流量為每小時1或2公斤)之插管式瓦斯調整器需加裝「超流遮斷裝置」,以保障民眾使用瓦斯器具的居家安全。注意瓦斯調整器的出口壓力是否為280毫米水柱或2.8kPa(簡稱R280型)(三)瓦斯定型化契約宣導:受國際油氣價格大漲,本年度已有30多件瓦斯消費糾紛,較以往增加,提醒民眾最好簽訂契約,注意常見糾紛及容器使用費,如有糾紛可以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一、第三分局轄區交通現況本分局所轄安南區近年都市發展迅速,北外環道 路及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增加安南地區聯外交通之便利性,重劃區持續開發「九份子重劃區」及「草湖寮商60商業區」,帶來人口數正成長,統計至115年7月底人口數達20萬4,715人。轄內工業區、聯外道路眾多,四大工業區分別為臺南產業園區、新吉、和順、總頭寮等4大工業區;另鄰近南科、永康、安定、七股等工業區,且轄內有多條聯外道路如臺17線(安明路)、臺19線(安和路)、國8聯絡道及台江大道等區重點通勤路段,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車流龐大,也是交通事故高發生時段。二、第三分局交通事故分析為何?(一)115年1月至8月發生A1類交通事故共7件7人,較114年同期增加2件2人,自撞發生3件與未注意車前狀況及疲勞駕駛有關,另4件與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迴轉、未保持安全距離等違反路權規定有關。(二)115年1月至8月發生A2類交通事故共2,415件,較114年同期2,350件增加65件。三、第三分局行人安全執法與事故發生現況?安南區高齡長輩人口數約3萬人,常見利用步行方式於晨昏運動及日常買菜及購物,面對道路交通環境複雜,若交通安全觀念不足及未注意周遭人車動態,另駕駛人若未尊重行人路權,這些都是增加行人事故風險。因此本分局115年1月至8月行人事故防制,針對行車未禮讓行人、人行道違停、道路障礙及行人違規等共取締1,652件,較去年同期1,458件,增加194件,今年行人事故發生39件,較去年同期事故發生53件,減少14件,行人安全執法是本分局事故防制重要一環。四、路口交通安全相當重要,如果有車輛要通過路口,在斑馬線上同時有行人要通過路口,到底行人要讓車輛,還是車輛要禮讓行人?答:行人穿越道(俗稱斑馬線),是提供行人使用的,車輛不得侵占、行駛於行人穿越道;而行人在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絕對路權,其他車輛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為保障行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一)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二)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三)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此條規定強調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的路權概念。五、常見行人安全違規取締項目及罰則?答:路口常見且主要取締違規態樣有3項:(一)車不讓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2.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3.汽車駕駛人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三)行人違反路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2.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3.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4.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六、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有無禮讓行人如何認定?答: 認定基準:(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遇有行人於道路範圍內具穿越行為時,即應暫停讓行,行人已進入行人穿越道,車輛未減速暫停,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為「車輛未禮讓行人」之認定基準,但行人突然進入致駕駛人無法及時停讓者,得依個案具體事實免予舉發。(二)機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則構成違規要件。(三)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四)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者,得逕予認定舉發。七、 如何減少路口交通事故,能否提醒我們汽機車駕駛人及行人行經路口要注意事項?答:車輛駕駛人行近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有無人車;「停」:車輛暫停,讓行人先行。行人過馬路,切勿邊滑手機,並應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另不可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避免影響交通安全及順暢。八、提升交通安全意識,長輩出門更安心,高齡行人要穿越馬路應注意?答:現行的紅綠燈設計,多半是以每秒1.2公尺的步行速度來計算,對於平均步行速度只有0.8公尺/秒的長者來說,可能綠燈無法一次順利過,如行人綠燈沒辦法一次通過,可在行人庇護島或安全島等候,行人綠燈秒數不夠,下次再過,確保從容與安全,掌握「停、看、轉、揮、動」五步驟,增加穿越路口的通行安全性。駕駛人也要養成行近行人穿越道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高齡行人被看見很重要,出門穿鮮明衣服,不要任意穿越馬路,儘可能走行人穿越道,行人走行人穿越道有絕對路權,縱使行人闖紅燈肇事,駕駛人仍有肇事責任。**今(115)年全國交通安全月於9月1日至9月30日舉行,今年宣導活動的核心主題與重點如下:宣導主題:「停讓文化、機車安全」一、口號與守則:(方便用路人記憶)(一)車輛【慢、看、停】:【慢】:行經路口減速慢行。【看】:轉彎時至路口中心點再轉,確認周遭人車動態,注意視野死角。【停】:遇斑馬線與行人穿越,務必完全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二)行人【停、看、聽、想】【停】:在安全地點等候,確認綠燈秒數足夠再出發。【看】:遵守號誌,專心過馬路切勿滑手機。【聽】:注意周遭車輛引擎聲與警示音。【想】:評估路況,行人穿越道快步通過。二、年度推動重點:(一)機車安全與防禦駕駛:宣導正確戴妥安全帽、嚴禁行駛騎樓或人行道;強調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並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遠離內輪差與視野死角)。(二)車輛健康檢查:結合機車大廠體系,推動「輪胎、燈光、煞車、引擎」等項目的機車健 檢。(三)新制法規配合:配合無照駕駛重罰(機車罰鍰新臺幣1萬2,000元起)及機車考照危險感知題庫強化,提升全民道安意識。以上資訊提供聽眾朋友參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祝福各位聽眾朋友行車平安!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特別來賓:嘉義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林琬淳 股長★本集重點:車牌註銷大小事✍小筆記:Q1:常見車牌註銷原因有哪些?A1:定期檢驗逾期超過6個月未驗車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逾期6個月未續保。Q2:車輛何時要定期檢驗?A2:請注意行車執照上之指定檢驗日期。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其他汽車應於指定檢驗日期之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或委外汽車代檢廠辦理檢驗。如逾期未辦理檢驗,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如逾期檢驗超過6個月以上,則依法註銷牌照;一旦牌照被註銷,則需等待6個月後才能重新驗車並領取新牌。若無法如期參加定期檢驗者,請於檢驗期限內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繳銷或報廢手續。Q3:指定檢驗日期除了行車執照外,還有什麼方式可查詢?A3:為加強便民服務,交通部公路局提供監理服務網,可供民眾利用網路查詢車輛定檢日期(首頁>汽機車>車輛及檢驗>車輛定檢日查詢)。或是使用智慧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並開啟定檢通知(設定訊息通知—可開啟個人監理訊息推播服務),方便隨時掌握驗車時間及其他相關通知,敬請車主多加利用。❗❗如果手機號碼或車輛辦理過戶異動時,請務必再次申請變更,以免漏接定期通知訊息。不管寄發之定檢通知單、簡訊通知或APP訊息通知,純係服務性質告知車主愛車檢驗時間已到,避免逾期驗車受罰之提醒服務,故未收到通知而逾檢受罰之車主,無法因此免罰。Q4:強制險何時到期?投保哪家保險公司?A4: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網(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可查詢投保公司及保險期間。Q5:未投保強制險,會被罰款嗎?A5: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為汽車者,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為機車者,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者,處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未投保汽車肇事,處9,000元以上3萬2,000元以下罰鍰。保險期間屆滿超過6個月仍未依規定完成續保,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車輛牌照。Q6:車牌被註銷行駛在道路,會被罰款嗎?A6: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Q7:車牌被註銷後,如需使用車輛該怎麼辦?A7:車牌遭註銷後,車輛仍需使用,應按下列3步驟辦理重新領牌:1️⃣攜帶被註銷的車牌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註銷執行,同時結清使用牌照稅、公路養管費及各項違規罰鍰。2️⃣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牌照後,將車輛駛至公路監理機關,或可用拖車將車輛運送至公路監理機關。3️⃣車輛驗車並檢驗合格後,才可以重新申請新牌照上路。✔提醒:若車牌有吊銷或註銷期限,須期限屆滿才可辦理上述重領牌照作業。若車輛有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在登記期限尚未屆滿或辦理動保註銷登記前,重領牌照需由債權人出具同意書後,才可辦理上述重領牌照作業。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特別來賓:新營監理站/黃麗敏股長★本集重點:*高齡駕駛換照年齡從原本的75歲下修至70 歲,並於115年5月起正式實施*無照駕駛罰責的四大核心重點*「駕照管理三策略」回訓制度3/31已上路*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制度實施了*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嚴重後果?*小心!假冒「交通罰單」的電子郵件詐騙✍小筆記:一、高齡駕駛換照年齡從原本的 75 歲下修至 70 歲,並於 115 年5 月起正式實施?答:高齡駕駛換照新制115年5月31日起跑!為了守護長輩的行車安全,換照規定有新調整囉!✔準換照對象:70~73歲長者如何辦理:收到監理所站通知書後(按生日月份寄發),參加 2小時安全教育課程+危險感知體驗+體格檢查,即可完成換照。❤貼心提醒:目前採分批通知,有「2年緩衝期」。年齡未到或還沒收到通知前,暫不受理喔!✔75歲以上長者:維持原制度週期:每3年須辦理一次。要求:體格檢查+認知功能測驗+參加安全教育課程+危險感知體驗。✔特別注意:曾違規肇事者若75歲以上長輩有違規致肇事紀錄,須自費至駕訓班完成「實地訓練」,才可換發3年有效期之駕照。這項政策是「駕照管理三策略」中「高齡分級關懷」的一部分,旨在透過提早評估長者的身心狀況,降低高齡駕駛的交通事故率。二、無照駕駛罰責的四大核心重點?答:✔初犯罰鍰直接翻倍新制針對「未領有駕照、駕照經吊銷/註銷/吊扣、越級駕駛」等行為大幅提高罰鍰:機車初犯:處 18,000 元 ~ 36,000 元 罰鍰 (原為 6,000~12,000)汽車初犯:處 36,000 元 ~ 60,000 元 罰鍰 (原為10,000~24,000)當場處分: 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車),並扣繳及吊扣該車牌照 3 個月。✔10年累犯制「罰鍰無上限」新制將累犯累計期間由原本的 5 年延長至 10 年,處罰採階梯式加重❗❗10年內第2次(直接開罰最高額):機車:直接罰 36,000 元、吊扣車牌 6 個月。汽車:直接罰 60,000 元、吊扣車牌 6 個月。大型車:直接罰 80,000 元、吊扣車牌 6 個月。❗❗10年內第3次以上(每犯一次、往上加罰,無上限!):機車/汽車:按前次違反金額,每次再加罰 12,000 元。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每次再加罰 24,000 元。(例如:小客車第3次被抓就是 6萬 + 1.2萬 = 7.2萬元,第4次就是 8.4萬元,以此類推無上限,且吊扣車牌 1 年)。✔全體無照者「強制自費上課」自新制實施起,公路局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增設「無照駕駛違規班」:規定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一律強制參加」,且必須自費(每小時 200 元,3小時共計 600 元)。❗❗未到後果: 若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講習,初次先罰 1,800 元;經通知逾 6 個月仍未參加者,駕駛人將被禁考(吊扣駕照)6個月,車主則會被吊扣車牌6個月。✔車主連帶受罰、禁考期限加嚴❗❗車主連帶責任:只要允許無照者駕駛其車輛,車主比照駕駛人處罰(汽車最高罰 6 萬、機車最高罰 3.6 萬),並同樣會被吊扣牌照。❗❗禁考期延長:一般無照被抓:禁考 1 至 2 年。在駕照吊扣期間還偷開車被抓:直接吊銷駕照且禁考 2 年。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三、「駕照管理三策略」回訓制度3/31上路答:為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率、匡正不良駕駛習慣,公路局於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中正式增設「矯正防制班」!未來凡是針對特定高風險違規行為「重複違規」的駕駛人,都將被強制納入講習對象,並實施嚴格的教育與行為改善。✔以下為新制實施之核心重點,請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 重點一:誰是「矯正防制班」的鎖定對象?新制針對「重複違規」的頻率與車種進行分級控管:一般駕駛人:1年內 發生指定違規行為達 3次 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內 發生指定違規行為達2次者。符合上述次數者,即強制觸發通知,必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重點二:納入計次的「三大核心違規態樣」並非所有違規都算,新制特別鎖定容易造成重大車禍的 3大高風險交通違規行為,只要符合以下行為,不論哪一項,次數都會合併累計:1️闖紅燈(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2️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支線道車未禮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未禮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未依規定禮讓右方車先行。3️特定高風險處所「未依規定減速慢行」(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行經鐵路平交道,未減速至時速 15 公里以下。行經未設號誌之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慢行。通過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未減速。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未依規定減速。在雨、霧視線不佳,或道路臨時出現障礙時未減速。行經積水、泥濘路面不減速慢行,導致污濕他人身體或衣物。四、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制度實施了!答:🗓️ 實施日期新制已於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31 日 起開始施行。📝 制度概述這項新制度目的是針對有重大交通違規紀錄的駕駛人,加強管理與矯正行為,以提升道路安全。1. 誰是「高風險駕駛人」?依據新規定,高風險駕駛人主要指駕照曾受:吊扣處分的駕駛人。吊銷處分後重新考領駕照的駕駛人。2. 短期駕照的效期與觀察期高風險駕駛人在辦理重新考照或換照時,必須完成道安講習並結清交通違規罰鍰,然後會依其違規情節嚴重程度,核發或換發效期不同的短期駕照。所有高風險駕駛人均須在6年的觀察期間內定期換照,如果觀察期內未再有吊扣或吊銷駕照情事,期滿後即可依原規定換發普通駕照(免再定期換發)。3. 未依規定換發的罰則公路局特別提醒,高風險駕駛人須於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 1 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換發新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1,800 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五、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的嚴重後果?答:🎯 制度核心:法律強制規定強制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國家法律強制規定的,只要車輛在道路上行駛,車輛所有人就必須投保。目的: 確保交通事故發生時,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及理賠。🚨 未投保即上路的罰則車輛在行駛道路時,若經查證未投保強制險,將被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處以罰鍰。💥 若未投保且肇事若車輛在未投保強制險的狀態下發生交通事故(肇事),罰鍰將大幅提高:未投保肇事罰鍰: 新臺幣 9,000元以上 32,000元以下罰鍰。六、小心!假冒「交通罰單」的電子郵件詐騙答:❗❗官方已停用 E-mail 通知!請特別注意:交通部公路局(及各地監理機關)已於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全面停止以電子郵件通知民眾交通違規或罰鍰相關訊息。凡是收到自稱監理機關發送的 E-mail 通知您「罰單逾期未繳」或「有交通事件待辦」,並附上連結要求繳款的信件,百分之百是詐騙!⚠️詐騙郵件的常見手法詐騙集團透過這些郵件,目的在於騙取您的個人資料和信用卡資訊,常見的特徵包括:❗❗製造急迫感:信件中常用「24小時內結清」、「逾期即扣點」等字眼,要求您立刻點擊處理。❗❗夾帶假連結:附上的連結並非官方網站,網址結尾通常不是公部門的「.gov.tw」。❗❗假網站相似度高: 點擊後進入的假網頁外觀會與真正的「監理服務網」非常相似,極具誤導性。✅正確查詢與處理方式收到可疑郵件時,請保持冷靜,不要點擊任何連結或輸入任何資料。您應透過以下官方且正確的管道進行查證:✔官方網站:登入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https://www.mvdis.gov.tw。✔官方 App:下載並使用「監理服務App」。✔電話查詢: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電話 0800-231-035,或洽詢各地監理所站、六都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處)。✔如果仍有疑慮,請直接撥打165 反詐騙專線求證。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特別來賓:麻豆監理站/楊然凱 股長★本集重點:新車隔熱紙透光率納檢&車輛定期檢驗&車輛報廢&牌照註銷✍小筆記:Q1:大部分的車主很容易忘記要檢驗,該如何得知車輛何時須驗車?A1:這邊指的檢驗是車輛定期檢驗,以下說明:(一)指定檢驗日期登載於行車執照上。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日前1個月內,其他汽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日期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或委外汽車代檢廠辦理檢驗。(二)常見自用小客車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小貨車則是滿一年就需要檢驗,❗❗所以購買新車須特別留意第1次定期檢驗時間,避免逾期檢驗受罰。(三)監理機關於定期檢驗指定檢驗日前會發送簡訊或明信片通知(❗❗純屬通知性質)。(四)可上監理服務網查詢或下載監理服務APP,可訂閱各項監理通知。(五)至附近的民間代檢廠留下聯絡方式,由代檢廠通知。Q2:必須等收到定期檢驗通知單再辦理檢驗嗎?A2:行車執照所載之定檢日期即屬法定正式通知,請自行檢視行車執照上登載下次定檢日期,並於檢驗期限內至各監理機關或委外汽車代檢廠辦理檢驗,監理機關寄發明信片或簡訊係便民措施,提醒車主留意,不得以未收定檢通知為由免罰。Q3:車輛遭註銷牌照,但想繼續使用如何辦理?A3:依據處罰條例66條,車輛號牌遭註或吊銷,若該車仍要繼續使用,須待❗❗6個月註銷期滿後,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才能重新申領新牌上路。(一) 吊扣期間行駛而吊銷者,應於其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牌照處分期滿後,始得再依前項規定請領牌照。(二) 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使用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所以車牌遭註銷請先將車牌繳還監理機關,避免受罰。Q4:辦理車輛報廢,有哪些便民管道?A4:目前監理機關受理民眾報廢車輛管道有3種,說明如下:(一) 臨櫃辦理,親自至監理機關辦理,繳交號牌並結清相關違規、稅費,再聯繫環保機關處理車身回收。(二)線上辦理,上網至監理服務網申辦網路報廢,並可在線上結清相關違規、稅費,並於10日內郵寄車牌至監理機關,再聯繫環保機關處理車身回收。(三)廢車回收一站通,公路局與環境部合作推動政策,藉由民眾事前預約機制,在廢機動車輛環保回收商於回收報廢車體時,併同收繳號牌送回監理機關,免奔波監理機關,如有疑問可電洽02-66308000#436。Q5:新車隔熱紙規定?A5:115年2月28日起,新領牌車輛開始實施納管,至於使用中車輛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納管規劃,若有更換隔熱紙的需求,建議能選擇符合指引規範的產品。✔一般車輛:前擋(F):70 %以上。前側窗(A~B 柱間)40%以上。後側窗(B~C 柱間)、後擋 :皆可。✔計程車、幼童車:前擋(F):70 %以上。前側窗(A~B 柱間)、後側窗(B~C 柱間)、後擋40%以上。Q6:車輛燈光使用?A6:車輛霧燈僅能在雨天或起霧的時候使用,平常請各位車主記得關閉,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及遭檢舉而收到罰單。另外,下雨天請記得開啟頭燈,因近代車款多有自動啟閉頭燈的功能,但如果雨天時環境光線明亮未開啟,仍可能因檢舉而收到罰單。🤞股長小提醒:詐騙簡訊盛行,如收到附有連結的簡訊,切勿直接點開,可向監理單位詢問,以免受騙。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