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2 稅稅唸學堂/單身姑姑臨終送他房子,隔月賣了,國稅局准他適用舊制

2022-02-28·24 minutes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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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家興(化名)106年9月取得新北市蘆洲一間房子的所有權,這是單身姑姑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給他的,過戶後隔月賣出。北區國稅局的處置很快地來了,說他沒有申報房地合一稅,補稅48.4萬多元、罰款19.3萬多元。
 
不服氣的家興提起訴願,最後翻案了,併計姑姑十多年持有期間,改適用舊制,補稅罰款全撤銷!究竟家興是怎麼辦到的?
 
主持人|經濟日報稅務資深記者徐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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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重點:
(3:49) 什麼是「受遺贈」?跟繼承一樣嗎?
(6:24) 賣「受遺贈房」很容易踩雷,原來國稅局是這樣算出稅款
(11:40) 家興最後翻案成功!現在受遺贈人跟繼承人都可以適用「舊制」
(17:20) 賣「受遺贈房」注意了!最重要的是選擇自己的「適用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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