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訪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 林玉茹主任(演播成員:督察員王辰榆 巡官韋昱廷 巡官羅偉倫)
年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1、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
2、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餽贈財物、飲宴應酬,原則上是不能收受、參加的。指揮監督關係如長官-部屬;業務往來關係如政府部門-參與投標、得標的廠商、律師與檢察機關或法院、會計師與稅務機關。
3、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可以贈送禮物,不能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元)。例:升遷花籃。個人不超過3000元,可多人集資(買金條),但要注意社會觀感
4、有職務利害關係者-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500元以下(例:部屬送長官生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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