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寶在一張本票上簽名同意擔任連帶保證人,並把本票交給小如, 之後小寶卻主張當時他是被脅迫才在本票上面簽名,主張票據無效, 法院會如何去認定相關的事實? 本集故事取自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鳳簡字第574號民事判決。 喜歡的話也請支持我們~ 贊助連結:https://open.firstory.me/join/case-law-story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