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老陳對老鄭等仁愛公司的股東起訴請求居間報酬,
主張老鄭有代表仁愛公司與他簽立居間契約,而他事實上也協助媒合成交,
但老鄭等仁愛公司的股東卻都否認有這件事,
究竟居間契約是甚麼樣的契約?老陳能不能獲得他所期待的報酬呢?
本集故事取材自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重上字第311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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