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聽讀心靈書,領受天上福
慕安德烈 秘訣系列 【十字架的秘訣】
第十七日神的義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祂的義。”(羅4:3)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羅4:17)
當我們留心聽完主耶穌有關我們和十字架交通的話後,現在轉向更深地去洞察保羅所論到聖靈給我們在基督裡死的意義。
你是否知道羅馬書是如何安排有關因信稱義的道理?在一章十八至三十二節,講到異教徒可怕的罪;二章一至二十九節,講到猶太人的罪;然後就提到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都需要基督耶穌的救贖(羅3:21-31)。第四章就講到亞伯拉罕的信心,他信神的義,使他憑著恩典得自由,而非憑著自己的勞力。
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止於此,他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這兩個特牲是人類需要基督耶穌救贖的基本特性。當人靠神的大能恢復原來的本像,需要因信稱義,然而更需要祂供應新生命,正如單憑相信就可稱義一樣,新生命也是如此,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並且復活了,因此我們就能稱義。
直到五章十一節第一部分,保羅解釋因著大恩我們可稱義;六章一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第二部分,講到因信心和基督有奇妙的權勢而得到釋放,能夠有稱義、順服而成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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