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行政院日前宣告「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引發台中市長盧秀燕反彈,台中市府更研擬提出釋憲。
針對台中市民最關切的空污議題,本集大叔現實批訪問市議員江肇國與環保局長陳宏益,由民意代表與市府主管機關直球對決,在節目中闡述不同觀點。
同時列出「台中市生煤管制條例」相關事件時間序列,供聽眾朋友參考:
※2016/1/26公告實施:§3「指定公告對象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
※2016/5/4行政院函請台中市府研議: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有抵觸空污法事宜。
※2017/10~2018/2 自治條例通過後,中火首度屆臨換照。當時各項許可載明的相關規定,「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噸」。
※2017/12/12 國民黨籍市議員李中「過去審查許可證延展都以相同標準進行;實際用量因涉及發電廠營運的各項因素,實務上無法當作限制標準。」質疑為何不採實際使用量當標準。
※2018/7~12 台中市政府發出五篇新聞稿,均提到減量計算基礎為2100萬噸,減量目標是1600萬噸
※2018/8 空污法修正公布
※2019/4 因中火廠長換人,十部機組需全面換照。盧秀燕時代第一次發出中火發電機組許可證,規定同樣是「全場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噸」
※2019/7/29 環保署函請地方政府盤點鎖定管制規範有無違反空污法授權情形。
※2019/9/20 盧秀燕市府發佈新聞稿,宣告以「實際使用量」為基準的1104萬噸新版目標。
※2019/10/22 環保局發函給中火,請中火在2020/1/25之前控制在1104萬噸。(該年1/26至10/15,中火生煤使用量已經達1013.6萬噸)
※2020/2/26 行政院再次函請台中市府對違反中央法規表示意見後,確認《自治條例》第3條、第4條及第6條牴觸空汙法及其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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