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對人施予愛與關懷的責任
材料:每日活水
路得記三章14-18節《和合本修訂版》
14路得就在他腳旁躺到早晨,在人還無法彼此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讓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場來。」15他又對路得說:「把你所披的外衣拿來,握緊它。」她就握緊外衣,波阿斯量了六簸箕的大麥,幫路得扛上,他就進城去了。」16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把那人向她所做的一切都告訴了婆婆,17又說:「那人給了我這六簸箕的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婆婆。』」18婆婆說:「女兒啊,等著吧,看這事結果如何,因為那人今日不辦妥這事,必不罷休。」
內容觀察
👓 今天經文中,波阿斯要路得天還未亮時離開,不要讓人看見有女子在禾場,並且給了她六簸箕的大麥讓她帶回去給婆婆,路得回來就將波阿斯所做的告訴婆婆,婆婆認為波阿斯今日必完成承諾。
思考與默想
▶︎ 波阿斯為什麼要路得在天未亮時回去?又為何要她帶著六簸箕的大麥回去呢?
路得在波阿斯的腳邊躺到早晨,表示波阿斯並沒有趁人之危與路得發生性關係,並且為了保護路得的名譽,波阿斯要路得在天未全亮,人們還看不見彼此時離開禾場,因為平時是不會有女子外宿在禾場上的,除非是來陪宿的妓女,因此人們若在此時看到路得,很可能會認為她是個不檢點的女子。
而當時的收割季節已經過了,所以路得不再能夠從田裡拾穗,波阿斯為了讓路得和婆婆有糧食可吃,於是讓路得帶著大麥回去,由此可見,波阿斯是真心的按著上帝的心意,善待他的親族,為著對方著想,並且關懷著他們的需要。
個人感受
▶︎ 對於波阿斯為路得和拿娥米所付出的,表現出他的愛與關懷,對親族的責任,你有什麼感受?
就當時古代的社會與摩西律法,我想波阿斯是位敬畏神的人,他憐憫身邊無依靠的寡婦,照顧路得和婆婆拿娥米的需要,並且願意善盡親族的責任。
在犯罪後墮落的人類,本性中其實多半是自私的,想要給屬於自己的最好的,但有餘力卻不一定想要幫助別人,有時候我們的眼睛並不想看到別人的需要,有時候則是明明看到了,卻不想要去付出愛與關懷,因為愛與關懷是要付上實質代價的,但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卻對人有著愛與關懷的責任,並且要付上物質或著是非物質的代價來幫助別人,因為盡全心全力愛神與愛人,是上帝的命令,我們也都是從神和其他人那裡領受了恩典才信耶穌的。
Deborah在生命被主更新造就後到全時間事奉前期,共長時間陪伴和陪讀了四位姊妹,有的是生命經歷極大的痛苦困難,有的則是重度的憂鬱症,從每天陪讀,到一週三次,到一週二次,一週一次,每一位我都大概陪伴了有半年多的時間,直到對方從神那裡得著安慰與力量,可以正常的過教會生活為止,這些都是沒有任何回報的付出,原因是當我軟弱無助時,神也差遣了別人來對我付出,因此,我對身邊可以照顧的到的人也應該有一份愛與關懷的責任。
在這裡不是要大家超過自己的能力,去付出自己所沒有的,我們每個人的特質不同,能夠做的事不同,擁有的各種條件與物質條件也不同,但我們總有可以付出幫助的地方,上帝希望我們能夠對我們所能付出的地方,有施予愛與關懷的責任。
決心與應用
▶︎ 讓我們試著想想,最近我們在哪些事上有為別人著想和付出?又在哪些事上沒有為別人著想和付出的?為了能透過關懷來恢復關係,對人付出愛與關懷的責任,你決定要怎麼做?
禱告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透過今天的經文使我們看到波阿斯是如此的為他人著想,並且付上物質與非物質的代價來幫助路得和拿娥米,求主幫助我們能有從祢而來的愛,去看到週圍的人的需要,能夠盡上付出愛與關懷的責任,以實際的行動來幫助身邊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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