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歸政治#67|萊豬延長賽之憲法法庭爭霸戰

2022-05-14·48 分鐘

本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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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的爭議從 2020 年政府宣佈解禁後吵到現在,雖然在去年公投被否了一次,不過有些縣市不死心,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五市議會分別制定自治條例要求零檢出,但這些自治條例都被中央政府打槍。

議會覺得中央侵害了他們的地方自治權,因此聲請釋憲。

大法官今天作出憲法判決,地方政府不能違反中央的規定,制定更嚴格的限制萊豬規定。
萊豬爭議在今天之後,或許可以暫時告一個段落。

但地方政府為什麼不能為了「食品安全」自己另外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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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可以牴觸中央嗎?
根據憲法規定,在中央與地方的事務分配上,有些事情只能「中央政府」來做;而有些事情適合「中央政府分配」,可以中央自己做,也可以交給地方做。
之所以會這樣規定,是因為有些事情必須要全國步調一致,而有些事情需要因地制宜。
如果地方立法會對其他縣市產生直接、密切的影響,那就不應該完全交給地方立法執行。
而萊豬就是這個情形。
如果各地對於萊豬的標準不一,就會導致你從高雄搭帶著一個含有萊劑的排骨便當搭高鐵,九十分鐘的車程中,這個便當會在合法與非法之間切換很多次,大法官認為這種情形會導致人民無所適從。
所以有關食品安全衛生的管制標準,應該具有全國一致的性質,是專屬中央立法的事項,地方的規定不能牴觸中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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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國內貨物自由流通?
除了這件事不是「因地制宜」事項以外,大法官還提到如果允許地方制定更嚴格的標準,可能會間接影響我國對外貿易政策的執行,以及相關國際貿易條約之履行,導致對外可能違反國際法義務。
憲法第 148 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域內,一切貨物應許自由流通。」
大法官認為,國家在行使公權力的適合,不能與憲法規範的目標背道而馳。憲法第 148 條的規定,概念上就是以全國考量,並保障全國各地之間的貨物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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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福島呢?
綜合以上原因,大法官在這次判決中主要的考量有兩點。
第一是涉及全國人民的健康,以及保障國內貨物的自由流通。因此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標準,必須保持全國一致,所以屬於中央政府權限。
其實這次的爭議可能牽動未來的另一個戰場——福島食品。
與萊豬一樣的情形,總共有 16 個縣市透過制定自治條例禁止或限制福島五縣的食品,在今年 3 月也分別被行政院和衛福部函告無效。
這些縣市是否會和萊豬案一樣,走向憲法訴訟,有待繼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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