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節目特別來賓是-經營粉專只為發廢文、不回答任何法律問題的~林謅罵律師 其實不姓林的謅罵律師,粉專命名的典故竟是? 俗稱的愛滋條例,來聽聽謅罵律師查閱近一年多判例,發現了什麼?除罪化可能嗎? 公然侮辱、誹謗間的差別是什麼?林謅罵律師再三呼籲~網路發言真的不要亂講話! 更多林謅罵律師“破例”暢談法律問題~快來一同長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