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門品4

2021-10-31·27 分鐘

本集介紹

普門品述記(四)
 
釋經題
 
《普門品》出自《妙法蓮華經》(即經題),姚秦時代鳩摩羅什大師所翻譯,共七卷二十八品。
 
天台宗以為佛教一切經題,皆不出人、法、譬(喻)三者,因而有七種組合:
一、單人立題,如《佛說阿彌陀經》,佛為能說之人,即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為所說之人;
二、單法立題,如《大般涅槃經》,大般涅槃為經典所說的法;
三、單譬立題,如《梵網經》,梵網為梵天的羅網,以此譬喻戒律的項目,互相交絡,重重無盡;
四、人法立題,如《文殊問般若經》,文殊菩薩為人,般若為法;本經亦是,觀世音菩薩是能證之人,普門是所證之法;
五、法譬立題,如《妙法蓮華經》,妙法為法,以蓮華作為譬喻;
六、人譬立題,如《如來師子吼經》,如來為人,以獅子吼譬喻佛說法;
七、具足立題,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廣為法,佛為人,華嚴為譬喻。
 
本經為法譬立題,妙法是法,蓮華是譬喻,用蓮華來比喻妙法的殊勝、純淨、絕妙、不可思議等。《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為其中一品,則是人法立題,觀世音菩薩是人,普門是法,菩薩無所不應普門示現,結合「人」「法」立為品名。
 
《妙法蓮華經》,「妙」有稱讚之意涵,用來讚嘆「法」的甚深微妙,其妙不可言說,經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起初,世尊不願意講說《法華經》,唯恐眾生起增上慢,假若不信受而毀謗妙法,罪過無量無邊,後來在舍利弗尊者的再三勸請,佛陀才慈允,如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天台宗智者大師光是一個「妙」字,就講了九十天之久,因此有「九旬談妙」之佳話,本經開權顯實,其義理是「絕待妙」,以此來說明「法」的不可思議。智者大師講述經題,闡揚法華妙義,弟子章安灌頂筆記,而成了《法華玄義》十卷,為天台三大部之一。
 
「法」為一切法之義,涵蓋世間法、出世間法,有形的事物、無形的道理,廣義上包含了世間所有的萬事萬物,小至一粒沙、一粒米,大至山河大地,乃至一個念頭,都是廣義上的法,經典中常見的一切法、諸法,就是指一切事物、宇宙萬有之義,在此主要指的是世尊所證悟的如實真理。
 
法,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二義。就任持自性而言,每個東西都有它一定的特性、性質、相狀,這是不會改變的,保持其自體本身的自性不變;就軌生物解來說,事物有一定的軌則、法則、規範,使人易於認識了解。比如說杯子、椅子一看就知道,分辨得出來,再如水,有濕性、流動性的性質,而且具有一定的軌則,一目了然知道這是水,如果結冰或蒸發,改變其自體本性,失去了既有的規範–濕性、流動性,我們就不稱之為水。
 
佛法亦是如此,是眾生的皈依處,釋尊指引我們的一條明路,佛陀證悟之後,將所證的境界,將真理毫無保留的宣說,這需要眾生自己去實踐體悟,有一定的性質軌則,是不變不失的,絕對的真理,這即是妙法。
 
法之微妙,甚難理解,因此用蓮華來比喻。本經所指的蓮華是為分陀利,即是白蓮華之意,以「蓮華」來譬喻妙法之尊貴,有兩層意義:
1.清淨無染 北宋詩人周敦頤的《愛蓮說》讚嘆蓮華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蓮花生長在沼澤泥土之中,卻浮出水面而開花,好比於此五濁惡世,妙法有如蓮花般的清淨,不為煩惱所染,可以引導眾生趣向解脫。
 
2.花果同時 蓮花最特別的地方就在於,開花的同時已經結果,不像其他植物是花謝結果,法華經開顯的義理,即為一佛乘,眾生皆有佛性,本來具足,不假他求,眾生和佛無二無別,皆可成就佛道。
 
「經」的梵語是修多羅,意譯為契經,上則契合諸佛真理,下則契合眾生根機,有五義:
1.出生義 經典蘊含的義理廣大,出生種種妙善功德。
2.湧泉義 佛經義理就像泉水一樣,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每個人都可以從中獲取法益。
3.顯示義 經典能顯示出世間法及出世間法,廣說種種世俗真理、究竟真理。
4.繩墨義 木匠藉由墨斗來丈量,尺寸有無誤差或歪斜,以此修正確認,進而施作家具,佛經使我們可以知道正邪曲直,知所進退。
5.結鬘義 印度人的習俗,喜好將花朵結成整串,不至於散亂無章,作為莊嚴之具,獻給尊重的人或神祇,印度現在都還可以看得到,經典中常有花鬘供養。在此就是將佛陀闡揚的正法貫串起來,用來莊嚴我們的法身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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