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使徒保羅對於基督徒的性格和行為有廣泛的討論。他勉勵基督徒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恩相稱(弗四1),還要 「效法神」(弗五1)。他寫給眾教會的信,都是在教導如何活出敬虔的生命。
其中有一點很重要,就是除去罪的習性和行為,活出神所悅納的樣式。那些屬肉體的行為已經不再屬於我們。如今我們是新造的人,應當要有新生的樣式。
加拉太書五章19到21節的經文,保羅列出一些應當禁止的行為,包括怒氣所引發的情緒,如仇恨、爭競、惱怒和紛爭,這些態度和行為都是不屬神的,應當要除去,以聖靈的果子來取代(加五22-23)。若我們內心充滿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和節制,就不會暴怒、發脾氣。我們不會口無遮攔,反而會以基督的智慧與人交往。
我們多少都會有些不敬虔的行為,但毋須一直忍受。每個人都可能改變,因為基督已經打破罪的轄制,祂的靈會持續轉化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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