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阿豪擔任生命集團的實際負責人,自101年間推出「生活契約」、「CB契約」與「滿溢契約」的專案,
其中「滿溢契約」特地請律師審閱契約,約定客戶於購買屏東某筆土地期滿後,可以要求生命集團以原價買回,
但是,這些行為被檢察官認為違反了銀行法的規定,將阿豪起訴,
究竟這樣的行為違反的是銀行法的甚麼規定,阿豪最後的判決結果又為何呢?
本集故事取材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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