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基督徒要在一切事上效法基督,包括受洗這件事。就在耶穌開始正式服事之前,祂去找施洗約翰,當時施洗約翰正在呼召猶太人承認自己的罪,並透過在約旦河中的浸禮展示他們的悔改。雖然耶穌自己沒有任何罪,但祂選擇透過洗禮,與罪人在一起。
當我們受洗浸入水中,就是公開承認我們對耶穌的信仰—以及我們與祂的聯合。同時,我們也宣告與主內的弟兄姊妹合一,因為所有的信徒都是基督肢體的一部分,都在祂的權柄之下。然而,要記住,洗禮不是救恩的必備條件,我們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蒙祂的恩典得救 (弗二8)。對於基督徒來說,我們是先得救才受洗。
我們對耶穌的信仰不能像燈放在斗底下 (太五14-16),而是應該透過言語和行動來表達。受洗是我們公開宣告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的一種方式。這是祂大使命的一部分 (太廿八19-20),應該認真看待。你是否透過受洗來宣告自己的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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