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37靈修經文出埃及記廿1-1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以色列人出埃及滿三個月,上帝表明以色列人若是願意遵守盟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民。以色列人同聲表達願意遵守,上帝就將約書的內容曉諭他們,首先就是眾人都熟悉的十誡,可以把它視為憲法,摩西律法可以說是十誡的擴充,作為以色列人信仰與生活的依規。十誡分成兩個部份,第一部份頭四條誡命,作為信仰上的規範;第二部份後六條誡命,作為個人與群體生活的規範。第一誡,他們是神的子民,就要單單向上主忠心,承認祂是獨一真神,是神子民應當敬拜的;第二誡,這樣,神的子民不可以效法迦南人以萬物的形像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向偶像跪拜,不可事奉它。因為上主是忌邪的神,由此可見任何形式的偶像在上主的眼中都是邪惡的。上主並且發出嚴厲的警誡,干犯的人就是恨惡上主的,祂必追討他的罪,直到三四代,表達上主雖有忿怒,依然為祂的子民存憐憫,祂的慈愛是永遠的;第三誡,以“不可妄稱神的名"表達正面的意思—要尊上主的名為聖;第四誡,當守安息日,因為上主以六天創造天地萬物,第七天便安息,賜福第七天,定為聖安息日。
默想與禱告:上帝先講述祂為以色列人作了什麼,才表明以色列人若是願意遵守祂的盟灼,就必作神的子民,之後才講述盟約的內容。神揀選我們,作祂的子民,與我們立約,是為了我們,還是為了神的益處?自古以來,總是弱者尋求強者的幫助,主動求和,希望透過盟約尋求強國保護。自從成文的歷史以來,沒有強權主動找弱小國家,希望透過盟約達到和平。創造天地的大君王卻是主動尋找我們,主動陳明要作我們的神,要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挾制,賜給我們永恆的國度;另一方面,上帝不需要我們幫助祂對付撒但;並且世人對祂的抵擋,起不了任何作用,上帝不用花任何力氣就可以馬上消滅我們;第三。上帝不需要世人給祂什麼東西,不需要世人獻動物給祂,並且不需要世人榮耀祂的名,才能得著榮耀;然而,上帝卻是主動與我們立約,樂意親近我們,主動邀請我們與祂和好,期望我們愛祂,是要我們享受三一神的愛,由此可見,連上帝吩咐我們榮耀祂,也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因為我們是有罪的罪人,唯有神的大能才能將我們從罪惡的捆綁中拯救出來,使我們成為自由的人,願意表達順服祂、愛祂,生命被上帝更新,才能活出神的形像和樣式,才能反映出神的榮耀,才能榮耀祂。
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是有罪的罪人,祢是聖潔的至高神,竟然願意作我們的神,甚至還將神兒女的名份賜給我們,這是多麼奇妙的恩典,這樣的恩典竟然臨到我們。但願,我們能夠時常在祢的愛中,生命與祢有更深的聯結,能真正活出神的形象和樣式,可以榮耀祢。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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