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 說好的簡訊實聯制,只可供疫調使用,警方不可擅用,張淵森法官相關媒體撰文,正說明人民很在乎個資隱私 (1100622-社會事正經撩第23集)

2021-06-23·25 分鐘

本集介紹

1100622-社會事正經撩第23集
主題: 說好的簡訊實聯制,只可供疫調使用,警方不可擅用,張淵森法官相關媒體撰文,正說明人民很在乎個資隱私
本集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C9EFV5r49c&t=92s

阿証觀點
說好的簡訊實聯制,只可供疫調使用,警方不可擅用。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相關媒體撰文,正說明人民很在乎個資隱私。
雖然台灣現在疫情從嚴峻中逐步走向和緩,大家都有共識仍然須做好防疫工作,進出各公共場所,簡訊實聯制全民都配合,民眾使用手機現場掃描店家的QRCode,就可直接發送人在何處的簡訊,到1922系統,不用另外填寫資料。為了全民的安全,保護自己家人與社會的安全,即使人權受到限縮,老百姓也願意配合。
 
政府對於對人民的承諾則需一體遵行,如同張淵森法官於媒體所表示,如果將行政院、指揮中心、衛福部及刑事局視為同一個行政權之下,若已先宣示簡訊僅能作為疫調使用,一旦改作為犯罪偵查,違反蒐集目的之外的使用,恐觸犯《個資法》。他並解釋,民眾傳送簡訊時,是因全國三級防疫警戒,為了民生購物需求,及不配合將遭處罰鍰的壓力下,非完全出於自由意志,若用這些簡訊作為對其自身不利的佐證,對民眾恐怕有失公平,所以他寧可在審核搜索票時,排除該簡訊的適法性。
 
站在老百姓的期待與對政府的信賴原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應遵守簡訊實聯制僅供疫調使用,絕不作其他調用承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此條款因為授權指揮中心權力過大,政府應謹慎實施相關作為。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也表示,已請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機關,疫情期間,未來偵辦合法通訊監察調用相關紀錄,若簡訊內容出現實聯制內容,會主動排除不使用,避免外界不必要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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