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10靈修經文利未記六24-3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本段經文論到贖罪祭的條例,指示亞倫和他的兒子如何獻贖罪祭,必須在神指示的地方宰殺祭牲,若是祭牲的血彈到祭司的衣服,那件衣服必須在聖處洗淨,也就是在會幕的院子;煮贖罪祭的肉,也就是給祭司家中男丁吃的,若是使用瓦器,要把它打碎,若是用銅器,要在水中涮淨。上主如此指示,因為贖罪祭是至聖的,不可以把至聖的帶到會幕的外面,連祭司只能在會幕的院子裡吃。若是將贖罪祭的血帶到會幕的聖所贖罪,那肉祭司不可吃,因為要全歸給上主,必要用火焚燒。
默想與禱告:事奉神的祭司必須留心聆聽上帝的指示,要將神的話語存記在心裡,事奉的過程中一些小細節也要細心分辨和遵行,不要以為平常怎麼作,一成不變作到底。上帝頒佈律例典章給全以色列人,其中吩咐他們,不可吃帶血的肉;女人若是生男孩,產血不潔之中,要居家卅天;然而,祭司宰殺贖罪祭祭牲的過程中,若是不小心血彈到穿的衣服,那衣服不是成為不潔的;相反地那衣服因為有贖罪祭祭牲的血在上面,不可以拿回家洗,必須在會幕的院子裡洗,因為那是至聖的。另一個例子,祭司不要以為贖罪祭的肉,有一部份是留給他們的,是他們在會幕的院子裡吃。但是,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的聖所,也就是祭司為自己獻上的贖罪祭,為全會眾獻上的贖罪祭,以及贖罪日獻上的贖罪祭,要全然在祭壇上燒了,是祭司不可以吃的。我們事奉神,必須留心聆聽神的命令,且要照著神的指示事奉,有一件事很重要,特別是每天、每主日不斷重複的事奉,不要變成機械式的反應,少了事奉的溫度,無論重複多少次,都依然保持事奉的熱情,且要細心分辨,照著神的指示事奉神。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選召我們,使我們成為事奉祢的僕人,求主加添我們信心和力量,並求主的聖靈不斷更新我們的生命,叫我們事奉的熱情不會熄滅。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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