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247 假消息滿天飛 社維法是萬能解藥?|專訪 翁國彥|20200119

2020-02-11·34 分鐘

本集介紹

台大教授蘇宏達發文表示,2018年時,他在臉書批評民進黨的國立故宮博物院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已過追溯期仍被警察局約談。後來士林地院裁定,蘇宏達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不罰,立刻掀起兩方人馬論戰,有人認為這本是言論自由,也有人覺得蘇教授說執政黨要「消滅故宮」的評論已構成假消息,理應要罰。

近期,台灣社會被不管是假新聞、社群媒體上的謠言弄得雞犬不寧,也有不少被不實消息入侵而造成社會對立、日常生活遭影響的情況發生,政府也在此部份下了許多努力,試圖杜絕假消息的快速傳播。只是,目前用以規範假新聞裁罰的法律,多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作裁定,其中,「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的定義皆不夠精準,容易讓警方在初階判斷時標準不一、管理範圍過大,更有民眾會認為,不管是分享或是消息的撰寫者皆須受罰太過嚴苛,言論自由有倒退之虞。

在網路發達、消息滿天飛的今日,我們究竟該怎麼應對,才能在維持社會秩序與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本集邀請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翁國彥律師一起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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