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重生

2021-04-11·10 分鐘

本集介紹

    律法使我們知“罪”,也告訴我們愁苦是由“罪”引起的。當然律法之作用不是光讓人知“罪”,更是告訴我們︰上帝之要求。因此,律法不是壞的,壞的是人因為“罪”的緣故無法達到上帝的要求。於是有人認為既然人做不到,就沒意義,乾脆廢除算了!


非也!斷不廢除,因為律法是上帝的心意,連主耶穌都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章17-18節﹚


既然是成全,我們現在就要來思想為何上帝要立這樣的標準。


首先,我們被造時是善的,上帝造人原本是善的(創世記1︰31),且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創世記1︰26,27),就是公義和聖潔;以致 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上帝,誠心愛他,與他同住在永福中,並要讚美且榮耀祂(以弗所書4︰24,歌羅西書3︰10,哥林多後書3︰18)


人既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所以人原本是公義和聖潔。人在樂園中時,完全符合上帝律法的所有要求,人與上帝之間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時罪不存在,人擁有聖潔。聖潔的意思是人完全向著上帝,他被造時擁有對上帝全備的知識,心靈純潔,意志良善。只有通過這種方法,人才可以正確完全地認識他的創造主。因為擁有上帝的形象,人得以與動物區分開來,有能力與上帝相交;因為有上帝的形象,人才能夠愛他的創造者,在永恆的福樂中與他在一起,永遠讚美祂,歌頌祂,全心全意地愛祂,人不會要別的東西,只願意快樂地與上帝在一起,永遠讚美稱頌祂。


因此罪的根源不在於上帝和祂的創造,而在於人本身。亞當被造時並無罪,也無瑕疵,更沒有死亡這件事,而是要永遠活在榮耀的樂園中。亞當,夏娃是這樣,他們的後裔本來也是這樣。


但上帝並沒有把亞當和夏娃創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為上帝不想接受一種被迫的愛和順服,不想亞當和夏娃只是因為沒有別的選擇才愛祂,上帝的心意是他們自願的愛和順服。


因此上帝讓亞當自己選擇。祂與亞當立了一個約,給了亞當一個考驗︰樂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樹的果實,亞當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樹“就是分別善惡的樹”, 上帝不允許他們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亞當和夏娃不吃那棵樹上的果子,自願而且完全地愛上帝,他們就會永遠活在完全的快樂中。一旦他們不順從上帝的命令,吃那棵樹上的果子,他們就得死,喪失上帝的眷顧。


亞當和夏娃被造時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命令。因此他們可以抗拒從外而來的引誘。而順從所得的報償將是空前的福樂︰永遠享受上帝的眷顧,與上帝相交–這是他們永遠也不會失去的永生。


這個約也影響到亞當的後代︰亞當若順從的話,他所有的後代也蒙福,他們也能享受這樣的報償。但如果亞當犯罪,他的不順從和因此帶來的刑罰將禍及他的後裔。在這個約裡,亞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代表了當時還未出生的全人類,是他們的元首。按照這個約,他可以贏得救恩,因此我們把它稱為行為的約。


但可惜的是,亞當沒有順從上帝。撒旦挑唆人不順服,說是︰“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 (創世記3︰5)。


夏娃和亞當聽了魔鬼的話,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這樣,亞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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