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資訊站】了解微型電動二輪車大小事 保障權益安全行

2023-08-09·16 分

概要

☆訪嘉義區監理所車管科 莊榮忠股長

Q1: 什麼是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自行車有什麼不同呢?
A1: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明確定義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且自111年11月30日起,新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並享有於112年底前免費掛牌福利;若違反規定,沒有領牌就上路,將面臨處以罰鍰,車輛移交保管的情況。

Q2:要如何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又要注意什麼事?
A2:近年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所帶來便利性及購入成本等因素,民眾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意願增加,但也衍生市面販售許多未經審驗合格或違規改裝車輛,若騎乘於路上將面臨罰鍰、吊扣甚至吊銷處罰。為保障自身權益,應選購審驗合格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這裡為大家介紹簡單的辨識方式:
一、檢查實車有無懸掛合格標章及隨車檢附審驗合格證明(含完成車照片)。
二、檢查車輛外觀規格與完成車照片是否一致。
三、檢查車輛後方懸掛合格標章所列廠牌及型式是否與審驗合格證明所載資訊一致。

Q3: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有何需要注意?
A3: 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騎乘時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慢車之規定行駛,駕駛人應滿14歲(免考駕照)並依規定配戴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機車或自行車用安全帽。行駛於道路上,不得擅自變更車輛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Q4:微型電動二輪車要納管及領牌是否是真的?規定是如何呢?
A4:是的,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修訂,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修正施行,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2年11月30日起掛牌納管,新車須登記申領牌照、行照並投保強制險,現行已上路的4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則有2年緩衝期,113年11月30日前須補領掛牌和投保強制險。

Q5:目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有那些屬於違規行為及相關的處罰規定?
A5: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遵守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避免受罰。這裡整理一些常見的違法項目:
未戴安全帽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配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機車或自行車用安全帽 違者可處300元罰鍰
未登記領用掛牌 施行日前已審驗合格且黏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2年內登記領用掛牌 逾期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擅自改裝車輛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違者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並需責任改正
行車超速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 處駕駛人900元至1,800元罰鍰
行駛人行道 行駛在人行道或快車道,或是擅自穿越快車道 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酒駕、毒駕或拒檢 酒後以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或於酒駕後拒絕酒測 酒(毒)駕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緩、拒檢則可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

提醒民眾應選購合格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應年滿14歲,騎乘時應注意燈光等是否正常運作並配戴安全帽、不酒駕,不載人,載運物品應注意不超載,車輛不違規改裝原有設備,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關規定騎乘大家就可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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