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介紹
我們如何將保羅的教導應用在現今的世代?台灣的處境不同於第一世紀羅馬社會,不是由一群有聲望的人士組成陪審團審理案件;而是由法官審理案件。然而,無論第一世紀或是廿一世紀的台灣,法庭不公義審理時有所聞,法官收賄賂,或是恐龍法官根據冰冷的法條審理案件,造成審判不公義。保羅的話乃是給教會,針對教會內部糾紛,不是給教外人士,不是處理教會外的事務。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犧牲捨己,由於愛的緣故,因為神的愛澆灌,使我們甘願放棄個人的權益,特別是對主內的弟兄,因著愛弟兄的緣故,這是主給我們的誡命,要竭力促進與弟兄和好的關係,為此甘願放棄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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