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生到老,個人身心還有家庭,咱們一起來聊聊認識~嬰幼兒預防注射、卡介苗、產前檢查、婦幼照護、母乳哺餵、母嬰親善、戒菸治療、成人健康檢查、結核病治療、各種傳染病的疑難雜症、憂鬱疾患......哎呀呀~一起來認識各式各樣滴健康體制和政府健康與照護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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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沒確診者到確診的心路歷程v確診者能做什麼?(莎拉)<防護><疫苗><快篩><常備用藥><就診>v確診者與接觸者的生活態度一、在家照護方案生活面~行政規範措施<疫調、匡列親密接觸者/提報、職場通報><電子圍籬><確診者通知書><居家照護方案>醫院版vs診所版~成人~高齡~的社區照顧方針二、防疫旅館(評估安置標準)三、醫院照護現況-姜冠宇醫師、李仁欽醫師<專責病房/醫院><治療>~抗病毒藥物/清冠一號四、孕婦的建議-科普小產婆~婉瑜護理師五、小兒的照護和預防~Iris老師六、長照機構的防疫措施_ZC八、學校有人確診-阿彬護理師九、一般職場上有人確診十、被匡列者或確診者 安置與照護的經驗分享v醫護各種靈魂拷問篇vQ&A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天堂的微笑😊如何微笑面對剩餘人生,談談安寧照護-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規範,安寧緩和醫療照顧提供罹患無法治癒 疾病的病人,積極性的全方位照顧。緩和醫療照顧是肯定生命,視死亡為自然的 過程,不提早也不延後死亡,積極提供疼痛及其他窘迫症狀的緩解,提供支持系 統,幫助病人盡可能提升生命品質,幫助家人度過病人生病與其身後期間所遭遇 的種種壓力。- 安寧療護服務的目的是為癌症末期病患及家屬提供專業團隊服務,經由完整 的身、心、靈之關懷與醫療,減輕末期病患的身體疼痛、不適應症及心理壓力, 對病患及家屬提供心靈扶持,輔導其接受臨終事實,陪伴病患安詳走完人生最後 一程,協助家屬面對病患死亡,達到生死兩相安的境界。這一集要帶大家認識安寧照護,並帶入現今台灣安寧照護的經驗分享,希望能幫助大家。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健康超日常》🍀2022醫護最想告訴你~COVID-19防疫&疫苗最重要的那些大小事❤️前言:醫護人員在疫情心理壓力下還是要肩負防疫照顧的工作,共同呼籲守住社區疫情防線!度過這次危機。<台灣在地民眾防疫端>一、COVID-19疫苗接種第一劑、第二劑還有第三劑怎麼打?誰適合打基礎加強劑?一二劑效價的效價維持力?二、哪裡可以打疫苗?哪裡可以採檢?三、醫院、職場、家庭防疫和社交規定,生活小細節主講:張簡晴瑩醫師、姜冠宇醫師主持:Sarah社區護理師Q&A抗體量!!四個月之後的抗體如何?第三劑=追加劑(莫德納 第三劑半劑量) 第四劑~半年或一年之後。更新版的疫苗問世?獎勵方案~~到1/31 目前衛生所預約 民眾大多不愛年前一周Q&A不敢打疫苗,怕副作用?強調~第一二劑打完!!Q&A如果是國外接種疫苗者呢?維持二級~1/24!!今天本土6 境外移入26<入境台灣的檢疫民眾配合>四、入境春節專案的ABC,與檢疫期間注意事項(包含中間快篩+接駁PCR採檢)主講:Sarah社區護理師五、入境C方案檢疫中醫師入境防疫措施經驗談主講:流氓中醫師主持:Sarah護理師六、如果家人確診的居家隔離者注意事項(包含轉陽後送)主講:Sarah社區護理師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開場介紹✏️臨床護理師Sally簡介器官捐贈在台灣的推廣狀況?「器官捐贈」是指一個個體把自身可用的器官,經由手術移植到另一個器官衰竭的病人身上,使他們能夠因得到這個器官而延續生命,並改善生活品質;一般還可細分為「活體器官捐贈」與「屍體器官捐贈」兩類。器官移植是目前挽救器官衰竭末期病人生命的根本治療方式,也是唯一的途徑。除了能持續生命外更能提高生活品質,使得病人由需要他人照顧的角色轉變為能自我照顧、減緩家庭人力消耗及費用支出,甚至重回到工作崗位積極回饋社會,重返自己的人生舞台。✏️科普小產婆(謝婉瑜)護理師及謝媽媽分享:本身是醫療人員,21歲時發現有原發性肺動脈高壓罕見疾病,沒有明確病因,肺動脈不斷被破壞,血管增厚,導導致血液輸送受阻,被告知平均能再活3-6年,做藥物治療、復健及追蹤,藥物已經使用最後一線藥物,復發必須做肺臟移植,26歲再度發作,進入肺臟移植排程,肺臟移植少見成功的案例,符合條件者少、捐贈者少且是相對困難項目,統計台灣一年能夠完成約24例,讀研究所同時做肺臟移植排程,醫療處理耗費的時間及精力很多,器官移植需要很多人團隊合作完成,有遇到精神科、社工、心理諮詢師、宗教師、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不同專科醫師、營養師評估,評估就花了三天住院會診及抽血,因免疫數值異常,有紅斑性狼瘡、貝西氏症,最後由免疫科評估追蹤治療活到現在,活下來的每一天都是賺到的,遠遠超過當初說的最多6年,現在已經30歲,現在讓自己維持在較好的免疫狀態,如果自己自己的肝腎可以用,非常願意做器官捐贈原本要邀請學習心理諮商媽媽,因故提前錄音,訪問媽媽一些問題:1.對器官捐贈的想法?2.那如果是你的家屬,你的家人要進行器官捐贈呢?3.在你學過生死學,對於器官捐贈有沒有不同的看法?4.當初你知道我進入器官移植的排程時,你怎麼渡過那個過程?器官捐贈的知識補充器官捐贈有分腦死跟心死的判定,由主治醫師判定腦死判定醫師資格條件:1.病人為足月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三歲者:具腦死判定資格之 兒科專科醫師。2.神經科或神經外科專科醫師。3.具腦死判定資格之麻醉科、內科、外科、急診醫學科或兒科專科醫 師。完成腦死判定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書者。本準則修正前,已領有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所發仍於有效期限內之小兒神經學專科醫師證書者,具腦死判定之資格。4.第一項第二款之腦死判定訓練,其訓練課程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腦死判定符合條件:一、陷入昏迷指數為五或小於五之深度昏迷,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二、昏迷原因已經確定。但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影響未消除前或體溫低於攝氏三十五度所致之可逆性昏迷,不得進行。三、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心死判定必須在加護病房進行,不會是例如重大車禍心臟停止去判定做器官摘取,這是另外一件事。腦死判定要排除可逆性的昏迷:藥物、新陳代謝性、高血糖、低血糖、低體溫導致昏迷,排除後進行腦幹功能測試:腦幹反射及無法自行呼吸應進行二次程序完全相同之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4小時後。可分為活體捐贈及屍體捐贈:活體捐贈是指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將一顆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配偶,此處所指配偶必須與捐贈者結婚二年以上或生育有子女才可捐贈。目前活體肝臟移植也允許五等姻親或十八歲以上未成年人捐贈,但須經由衛生署活體肝臟捐贈移植審議委員會通過方可執行。屍體捐贈則來自腦死病患。目前因為器官來源匱乏,大多數想接受他人屍體器官的待贈者,都需耐心等待具有大愛的捐贈者出現。屍體捐贈摘取後分秒必爭,器官捐贈登錄移植中心調查排程順序、同個區域,非病死或可疑病死,可經由檢察官確立器官摘取同意書也可捐贈器官。器官捐贈同意書裡親屬捐贈可為配偶、父母、直系血親非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意願徵詢由主治醫師為主在醫師判定死亡及腦死的狀況下,得以施行器官捐贈。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六條中規定,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需合於下列規定之一:一、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二、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前項第一款書面同意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其加註於健保卡目前國內進行移植的器官包括有心、肺、肝、腎、胰等,組織捐贈則包括有眼角膜、皮膚、骨骼、肌腱、心瓣膜、骨髓、周邊血液幹細胞等。骨髓及周邊血液幹細胞,在目前新修訂的器官移植條例中被認定為輸血治療。捐贈者可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同時捐 贈多種器官、組織,以幫助等待移植的病人;而一位等待移植的病人,也可以視情況同 時接受二種以上的器官、組織捐贈器官捐贈意願書,予以保護隱私,如果所在醫院不能摘取,當地區可移植醫院可派人摘取或協助轉送,遵守醫療四大原則:尊重自主原則、行善原則、不傷害原則、公平原則,台灣目前不會讓捐贈者與受贈者相見。兒童器官捐贈分享:✏️兒科實習老師Iris老師分享:法律上兒科與成人器官捐贈的不同,在判定腦死時間,成人是4小時,滿一歲以上未滿三歲者為12小時、足月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1歲者,間隔24小時。本身在兒癌病房的臨床經驗,遇到造血幹細胞居多,2-3個心臟移植小朋友小朋友等待移植後的過程煎熬,年紀很越小,機率越渺茫。造血幹細胞移植常為急性白血病、淋巴瘤的小朋友,尤急性白血病居多,先由兄弟姐妹抽血配對,再不行就由慈濟醫院的骨髓資料庫配對,捐贈者要先打血球生長因子,要打在皮下,會很痛不舒服。移植多少會有合併症,移植後要定期監測抗排斥藥物調整、計畫,注意藥杯的材質,不可以跟特殊水果,像是文旦跟某些藥物不可一起食用捐骨髓是不是很可怕很痛?沒有想像中那麼可怕✏️臨床護理師Sally分享:器官捐贈小組:移植醫師、器捐移植協調師、社工師,志工群電視劇「生死接線員」故事內容圍繞器官捐贈小組工作及故事分享✏️兒科醫師張簡晴瑩醫師(Dr. ChingChing)分享:器官排斥的抗排斥藥物就是免疫抑制劑,移植後的身體必須很珍惜,避免感染在台灣肺臟、小腸移植成功案例很少,眼角膜最不會排斥✏️臨床護理師Sally分享簽署管道:網站:-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https://www.torsc.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https://www.organ.org.tw/Default.aspx全國各醫院、衛生所、健保署窗口免費諮詢電話- 中華民國捐贈協會0800-091-066-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0800-888-067可以與家人朋友討論、表達自己的想法,並分享自己對器官捐贈的看法與決定捐贈故事分享:✏️Paul:10幾歲時看到慈濟有分享骨髓捐贈者與受贈者相見歡活動很感動,18歲就去做骨髓捐贈活動,骨髓捐贈不只救一個人,是救了一個家庭,還在等待配對中骨髓捐贈分為腸骨捐贈與週邊血捐贈✏️Lin Jiayu:爸爸在105年過世做大體老師,三年後去醫院接回家,現場很多人也等著接回家,比原本想像中還要多人。爸爸在生前就三不五時拿捐贈卡片跟我們說他以後要捐大體,所以我們都有心理準備,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好,告別式也依照爸爸的叮囑簡單辦理✏️醫療人員第一次看到大體老師學習經驗✏️M Inn腎臟受贈者及器官移植志工分享補充✏️節目片尾曲:家庭醫學科潘迪智醫師詞曲創作-當你知道為何受苦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Dd__s6azD0各大數位平台:https://lnkfi.re/20210705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開場介紹✏️臨床護理師Sally簡介器官捐贈在台灣的推廣狀況?「器官捐贈」是指一個個體把自身可用的器官,經由手術移植到另一個器官衰竭的病人身上,使他們能夠因得到這個器官而延續生命,並改善生活品質;一般還可細分為「活體器官捐贈」與「屍體器官捐贈」兩類。器官移植是目前挽救器官衰竭末期病人生命的根本治療方式,也是唯一的途徑。除了能持續生命外更能提高生活品質,使得病人由需要他人照顧的角色轉變為能自我照顧、減緩家庭人力消耗及費用支出,甚至重回到工作崗位積極回饋社會,重返自己的人生舞台。✏️科普小產婆(謝婉瑜)護理師及謝媽媽分享:本身是醫療人員,21歲時發現有原發性肺動脈高壓罕見疾病,沒有明確病因,肺動脈不斷被破壞,血管增厚,導導致血液輸送受阻,被告知平均能再活3-6年,做藥物治療、復健及追蹤,藥物已經使用最後一線藥物,復發必須做肺臟移植,26歲再度發作,進入肺臟移植排程,肺臟移植少見成功的案例,符合條件者少、捐贈者少且是相對困難項目,統計台灣一年能夠完成約24例,讀研究所同時做肺臟移植排程,醫療處理耗費的時間及精力很多,器官移植需要很多人團隊合作完成,有遇到精神科、社工、心理諮詢師、宗教師、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不同專科醫師、營養師評估,評估就花了三天住院會診及抽血,因免疫數值異常,有紅斑性狼瘡、貝西氏症,最後由免疫科評估追蹤治療活到現在,活下來的每一天都是賺到的,遠遠超過當初說的最多6年,現在已經30歲,現在讓自己維持在較好的免疫狀態,如果自己自己的肝腎可以用,非常願意做器官捐贈原本要邀請學習心理諮商媽媽,因故提前錄音,訪問媽媽一些問題:1.對器官捐贈的想法?2.那如果是你的家屬,你的家人要進行器官捐贈呢?3.在你學過生死學,對於器官捐贈有沒有不同的看法?4.當初你知道我進入器官移植的排程時,你怎麼渡過那個過程?器官捐贈的知識補充器官捐贈有分腦死跟心死的判定,由主治醫師判定腦死判定醫師資格條件:1.病人為足月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三歲者:具腦死判定資格之 兒科專科醫師。2.神經科或神經外科專科醫師。3.具腦死判定資格之麻醉科、內科、外科、急診醫學科或兒科專科醫 師。完成腦死判定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書者。本準則修正前,已領有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所發仍於有效期限內之小兒神經學專科醫師證書者,具腦死判定之資格。4.第一項第二款之腦死判定訓練,其訓練課程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腦死判定符合條件:一、陷入昏迷指數為五或小於五之深度昏迷,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二、昏迷原因已經確定。但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影響未消除前或體溫低於攝氏三十五度所致之可逆性昏迷,不得進行。三、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心死判定必須在加護病房進行,不會是例如重大車禍心臟停止去判定做器官摘取,這是另外一件事。腦死判定要排除可逆性的昏迷:藥物、新陳代謝性、高血糖、低血糖、低體溫導致昏迷,排除後進行腦幹功能測試:腦幹反射及無法自行呼吸應進行二次程序完全相同之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4小時後。可分為活體捐贈及屍體捐贈:活體捐贈是指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將一顆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配偶,此處所指配偶必須與捐贈者結婚二年以上或生育有子女才可捐贈。目前活體肝臟移植也允許五等姻親或十八歲以上未成年人捐贈,但須經由衛生署活體肝臟捐贈移植審議委員會通過方可執行。屍體捐贈則來自腦死病患。目前因為器官來源匱乏,大多數想接受他人屍體器官的待贈者,都需耐心等待具有大愛的捐贈者出現。屍體捐贈摘取後分秒必爭,器官捐贈登錄移植中心調查排程順序、同個區域,非病死或可疑病死,可經由檢察官確立器官摘取同意書也可捐贈器官。器官捐贈同意書裡親屬捐贈可為配偶、父母、直系血親非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意願徵詢由主治醫師為主在醫師判定死亡及腦死的狀況下,得以施行器官捐贈。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六條中規定,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需合於下列規定之一:一、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二、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前項第一款書面同意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其加註於健保卡目前國內進行移植的器官包括有心、肺、肝、腎、胰等,組織捐贈則包括有眼角膜、皮膚、骨骼、肌腱、心瓣膜、骨髓、周邊血液幹細胞等。骨髓及周邊血液幹細胞,在目前新修訂的器官移植條例中被認定為輸血治療。捐贈者可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同時捐 贈多種器官、組織,以幫助等待移植的病人;而一位等待移植的病人,也可以視情況同 時接受二種以上的器官、組織捐贈器官捐贈意願書,予以保護隱私,如果所在醫院不能摘取,當地區可移植醫院可派人摘取或協助轉送,遵守醫療四大原則:尊重自主原則、行善原則、不傷害原則、公平原則,台灣目前不會讓捐贈者與受贈者相見。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